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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专栏】中国共产党亡的一大征兆——打压谢燕益等正义律师

2016年12月29日 9:33 PDF版 分享转发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
(原中共中央、中纪委书记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

记者/主持人:蔡紅

谢燕益律师是当代中国大陆有国际影响的著名正义律师。法新社、路透社、《南方都市报》、《南华早报》、《金融时报》、《澳大利亚人报》、财经网、东方律师网、博讯网、香港有线电视、法国24电视台、英国天空电视台、德国之声等,国内外许多新闻媒体都曾采访或正面报道过谢燕益律师。

2015年7年12日,谢燕益律师被天津市公安局从北京的家里抓走,之后,下落不明!

2015年7月18日,中共新华网发表《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其中写道:近日,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等9名律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门户网站腾讯等都做了转载。

(一)原珊珊状告新华网及其5名记者,索赔13亿元人民币。

2015年7月19日,海外维权网发表谢燕益律师的妻子原珊珊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民事控告状,控告新华网及其5名记者杨绍功、朱国亮、齐雷杰、刘林、陈广文、李丽静。理由是:“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我作为家属没有收到警方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告作为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媒体,公然歪曲事实作恶性报道”,“企图用舆论掩盖事实真相,把一位律师合法代理案件编造成其他非法事件,不仅误导了公众而且使原告及家人朋友承受舆论的颠倒黑白,对法制国家的质疑。”“被告的不耻行径不仅严重违法而且罪恶深重!”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3亿元人民币。

控告状特别指出:谢燕益并不是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没有任何业务上、金钱上的来往。新华网的报道发表后,“我的电话,微信等就没有停止过,有来自双方父母的哭声,来自朋友的质疑,来自因为电话铃声被吵醒两个不到10岁孩子听到爸爸被抓的害怕、恐惧,此事严重影响整个家庭的生活。谢燕益给家人、朋友的感觉不是麻木不仁者,也不是一个愤青,而是一位心怀天下,充满智慧,立志高远,时时给人以信心、力量与勇气的人。”为捍卫谢燕益律师、原告的人格尊严、基本人权、社会公义,特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定被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原珊珊的控告状在“维权网”上发表后,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等海外媒体都做了广泛报道。

(二)原珊珊申请谢燕益回家看去世的母亲最后一眼被无情拒绝。

谢燕益的母亲也是一位著名律师,身体一直很好,子女们都认为活到九十、一百都没问题。然而,儿子“被失踪”仅1个月,8月13日,谢母因伤心过度,含恨去世!

谢燕益母亲是大学生,曾经是中共党员,是中共“颠覆中华民国政权”后大陆的第一批律师,曾被评为国家一级律师,多次代表河北省出国交流、访问,获得过国家二等功、三等功等荣誉。就因为在选举司法司局长的无记名投票中,对内定的候选人公开投了反对票,被退党,本人及自己一手创办的律师事务所遭打压多年。

原珊珊向天津市公安局申请谢燕益回家送母亲最后一程,并表示,所有家属可以完全配合警方,可以把灵堂完全交给警方控制,所有家属可以不在现场,得到的答复一直是请示汇报。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一家人眼巴巴盼着谢燕益能够回来,但是,没有!谢燕益的哥哥曾经是中共国家主席杨尚昆的警卫员,也算是与中共最高层有一些关系,谢家人想,凭着这层关系,警方或许会做出一点变通吧,直到第三天,谢母的遗体也没有火化。

第四天早早晨7点50分,原珊珊穿着孝衣,站在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门口。她希望上班的警察能看见她,会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帮她说句话,让谢燕益回家一趟。可是,不到10分钟,她被越秀路派出所警察强行带走。结果是:警察在明知道她怀孕的情况下,非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3天!这期间,有谩骂、恐吓、侮辱、不给吃、不给喝、不让上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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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珊珊状告官派律师陈文海被天津市两级法院驳回。

2016年8月19日,原珊珊写了致天津市河西区法院的《起诉书》,状告天津市公安局为谢燕益指派的律师陈文海。

直到2016年1月11日,谢燕益被关押半年之后,原珊珊才收到《天津市公安局逮捕通知书》,得知谢燕益被扣上“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关押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

谢燕益被抓不久,原珊珊委托李柏光、梁晓军、陈建刚做谢燕益的,委托期从侦查阶段到二审结束。但是,这三位律师被天津市公安局剥夺了依法享有的所有权益。由于无法会见当事人,李柏光律师退出。

8月8日,原珊珊在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打听到自己的丈夫已被移送检察院,官方还指派了一个律师。这个律师是北京鑫兴(天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文海。

起诉书写道:“经原告与陈文海电话核实,陈文海表示,谢燕益一案办案警察找到他,要他为谢燕益辩护,于是‘我带了我们所另外一个小孩为谢燕益辩护’。”

“根据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被羁押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1~2名辩护律师,受托的辩护律师有权会见被羁押人,原告为谢燕益聘请了律师,符合法律规定。律师法、刑诉法、最高检察院等五部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等规定,近亲属为被羁押人委托的律师,其有权解除委托,但必须出具书面解除的文书并由办案机关转交辩护律师(所),被解除委托的律师要求会见被羁押人当面确认的,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被羁押人拒绝会见的,应当出具书面文书转交辩护律师。”

“至今,原告为谢燕益委托的辩护律师梁晓军、陈建刚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并没有收到谢燕益解除委托的书面文书,证明两位律师的辩护身份仍在依法、依约持续。法律规定依法受委托的律师才能到看守所会见被羁押人。被告陈文海及其所说‘另外一个小孩’在尚未担任谢燕益辩护律师时,就到看守所会见谢燕益,代表该律师分所与谢燕益签署委托协议、并由谢燕益出具委托书,因其手段与途径违法而其受托行为无效。”

8月26日,天津市河西区法院驳回原珊珊的诉讼请求。原珊珊上诉到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10月26日,原珊珊收到法院的回复,驳回上诉。

(四)张赞宁等4位正义律师最强有力的无罪辩护统统被归零!

就在谢燕益等正义律师仍被非法关押在天津市看守所的时候,2016年9月13日,张赞宁、余文生、张科科、常伯阳4位律师,“为了不敢泯灭的良知,为了义不容辞的天职”,在天津市东丽区法院的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做了最震憾人心的“无罪辩护”。

这篇题为《为捍卫法律的正义与真善忍普世价值而辩》的辩护词,长达13000多字,被认为是1999年7月20日以来的17年里,上百位正义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的系统升华和总结,“将成为法制经典,名垂青史。那是中国维权律师的良心,也是正义律师捍卫‘真善忍’普世价值的见证。”

辩护词中写道:法轮功从传播以来,尤其是从被非法打压后,法轮功学员坚守真善忍的理念,展现了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标准。17年来,虽然面对侮辱、嘲笑、冤狱、酷刑,他们按照“真”,不断讲述真相;按照“善”,惨遭迫害而无怨无恨,希望唤醒世人的良知,拥有美好的未来;按照“忍”,忍受着巨大的苦难,割舍个人的所求所得,坚守着和平、理性,忍的坚强不屈,忍的无所畏惧。17年来,全国没有发生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2000年和2005年,公安部先后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和《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通知说,到目前为止,认定的邪教有14种,其中没有法轮功。利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法轮功学员定罪,属于枉法强加的错误适用。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空绝千古!

4位律师从事实和法律,历史、现实和未来,前因和后果等方面充分论证后认为:本案当事人周向阳、李珊珊不构成所指控的犯罪,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在律师提出错用法律的罪错问题之后,公检法司仍然蓄意错用法律,就是在公然犯罪。警官犯了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检察官犯了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法官犯了枉法裁判罪、徇私枉法罪;狱警犯了非法拘禁罪。以上人员加在一起,都犯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这才真正是利用“人民法院”破坏法律实施的严重犯罪行为!

4位律师专门引用了谢燕益律师在法庭上的警告:“你们现在不被追究,不代表你们将来不被追究!”希望法官倾听内心的召唤,听从自己的良知,作出正确的选择,不为历史债务买单。目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依法治国,反对以权压法,以言代法,明确提出要清除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并且已经将过去十几年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鲜血的元凶周永康等绳之以法,随后还会有更大的元凶落马。作恶者一定会受到严惩!

余文生律师在最后的陈述中说,值此历史巨变的时刻,每个人都不能小看自己可能承担的责任——站在神圣的辩护席上,让我们此时的辩护作为法律界留给历史的正义宣言:所谓依法打击法轮功,实际上,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所谓依法打击法轮功,完全是一个掩盖犯罪的欺世谎言

这4位正义律师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为呼唤良知、道德、正义与人性而来,他们的智慧和勇气,令全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人由衷的敬佩和赞叹。历史将为他们的天津之行,写下光彩万千的篇章!他们是中国的良心,道德的丰碑,浊世的清莲,护法的金刚!

然而,天津市东丽区法院法官张亚铃和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审判长丁秉花,根本无视4位律师义正辞严的无罪辩护,故意存心重判周向阳夫妇。2016年12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裁定:判处周向阳有期徒刑7年,李珊珊有期徒刑6年。

(五)腐败深入骨髓的中共已经走到“中国共产党亡”的终点站。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律师是在这最后一道关口维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的最后一批法律的守护者。法院的判决大面积背离公平正义的原则,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将不复存;律师最强有力的辩护被归零或者受到最荒谬可耻的打压,那么,这个国家的执政党一定腐烂透顶!

从1999年12月26日中共对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李昌等人的非法审判,到2016年12月7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周向阳夫妇案的终审裁定,17年来,这样非法的审判和判决,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数次轮番上演,制造了人类历史上波及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迫害人数最多、迫害情形最惨烈的人权灾难。成千上万、几十万、数百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少管所、戒毒所、精神病院、监狱、洗脑班。许多人受到各种酷刑折磨:毒打,电击,背铐,吊铐,手脚连铐,强行灌食,连日剥夺睡眠,强奸等。许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失踪,甚至被活摘器官!

2015年7月9日以来,一批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被失踪;律师家属不准请律师;律师家属请的律师不准会见被关押的律师;被关押的律师“解聘”家属请的律师,“同意”抓捕他的警方为他指定辩护律师;律师家属被要求录制劝律师“认罪”的录相;在审判之前,被抓捕的律师被舆论审判;被抓捕的律师被逼在中央电视台“认罪”;被抓捕的律师“申请”家属不要到法院旁听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律师家属动辄被非法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受到严密监控、跟踪、骚扰、警告、逼迁等;最希望这个国家走上民主宪政道路的正义律师,统统都被扣上“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对世界各国政府、联合国、国际人权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界知名人士要求释放正义律师的呼声全部充耳不闻!中国大陆的正义律师正在遭受人类司法史上最邪恶的一场浩劫!

1999年“7·20”以来,只要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人,江泽民就让他们升官发财,爱怎么腐败怎么腐败;结果是,至今为止,中共的腐败以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向古今中外的极限冲刺,上至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周永康,下至610办公室、公、检、法、司的各级官员,几乎无官不贪,无恶不作。周永康贪腐1.3亿元人民币,原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朱明国贪腐1.41亿元,原山西省政法委书记金道铭贪腐1.2亿元……原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李东生,原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原辽宁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原河南省政法委书记吴天君,原深圳市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原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吴沙等,比赛似的贪财好色。据港媒报导,原中共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原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贪腐金额超过300亿元!

然而,无论中共多么邪恶,善恶有报的天理永存。的元凶之一,周永康等一大批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已经或正在遭到恶报。在天津组织抓捕、殴打法轮功学员,直接导致1999年“4·25”事件发生的原天津市政法委书记、天津市公安局局长宋平顺,畏罪自杀!宋平顺自杀后,天津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继任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案,已被提起公诉。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明慧网接连5天报道了《迫害法轮功 天津市恶报实例》,其中,公、检、法系统遭恶报39人。

1991年12月25日,圣诞节,在克里姆林宫上空飘扬了69年的苏联国旗在夜幕下缓缓降落,标志着苏共亡党,苏联亡国。从1999年4月25日江泽民提出“战胜法轮功”的那一刻起,中共就被全宇宙的佛、道、神判了死刑,走向全面解体。物极必反。2017年,必亡!

(六)中共“它就是坏,它就是毒,它就是邪”的邪恶本质的大曝光

为什么公安部要在全国范围内抓捕谢燕益等正义律师?为什么谢燕益的母亲去世后天津市公安局坚决不准他回家看母亲最后一眼?为什么天津市公安局坚决不准原珊珊依法聘请的律师会见谢燕益,非要“指定”陈文海作为谢燕益的“辩护人”?为什么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和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全都驳回原珊珊官派律师的控告?为什么张亚铃、丁秉花两位法官根本无视张赞宁等4位正义律师辩护与忠告,宁可下地狱,也要重判周向阳夫妇?

这一切,都是由中共反天、反地、反人类、反宇宙、反神佛的的邪恶本质决定的。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尊在2012年11月6日写的《保持清醒》一文中明确指出:“不要对中共抱有任何希望。这只恶魔是为毁灭人类而来。”“只要邪党还存在,它的本质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李洪志师尊还说:“它就是坏,它就是毒,它就是邪,就象那个毒药一样,你叫它不毒人,它做不到”

谢燕益等正义律师到底有没有罪?只要看一看原珊珊对新华网及5名记者的控告状就足够了。原珊珊何许人也?一个柔弱的女子,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妻子,一个没有任何权势的家庭主妇。它状告的对象是谁?新华网及其5名记者。新华网是个什么网?是中共最重要的喉舌机构——新华社主办的重点新闻网站,记者遍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地方频道分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天24小时同时使用6种语言滚动发稿。新华网的记者是什么记者?是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特权的记者!背后支持新华网及其5名记者的人是谁?一是主管警察的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二是主管宣传的中共政治局常委刘云山。

原珊珊不仅状告新华网及其5名记者,还公然索赔13亿元人民币,还在国外的网上公开发表控告状!如果原珊珊的控告不是合情合理合法,新华网和新华网记者早就将她控告到法院,法院早就以“诬陷”、“敲诈勒索”依法判处原珊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实际情况却是:从2015年7月19日至2016年12月28日,1年零5个月过去了,新华网及其5名记者没有对原珊珊的控告说一个“不”字!

谢燕益等正义律师之所以被打压,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多次仗义执言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1999年“7·20”至今,时任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17年,然而,法轮功不仅没有“被战胜”,相反,凭着“真、善、忍”的巨大威力和净化身体、净化心灵的奇效,顶着狂风暴雨,传播到了全世界114个国家和地区。如今,中国大陆又涌现出一批秉承道德良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群体。他们自然成了中共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

(七)再次奉劝有良知的中国人抓紧时间退出中共党、团、队

2016年12月25日,《细语人生——一个中纪委人的人生故事》(中)正式在新唐人电视台网站跟观众朋友们见面了。在这一集《细语人生》中,我结合自己坐牢5年的亲身经历,对中共根本不可能“依法治国”,不要对此抱一丝一毫幻想,也讲的非常清楚了。

这里再补充一点细节。2010年9月9日、11日,被关押在北京市前进监狱内的我,依法写了10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检举信,分别写给时任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胡锦涛,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时任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

这10封检举信的内容是:(1)关于依法查处北京市国家安全局鉴定人的强烈要求(致何勇);(2)关于依法查处北京市公安局鉴定人的强烈要求(致何勇);(3)关于依法查处做伪证者的强烈要求(致何勇);(4)关于依法查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的强烈要求(致何勇);(5)关于依法查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的强烈要求(致何勇);(6)关于依法查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的强烈要求(致何勇);(7)关于依法查处泄露总参绝密文件问题的强烈要求(致干以胜);(8)关于依法查处向赖昌星泄露绝密文件问题的强烈要求(致尉健行);(9)[2009]一中刑终字第3381号刑事裁定书是依法开除贺国强党籍和公职最重要的证据(致何勇);(10)关于依法逮捕贺国强的强烈要求(致胡锦涛)。

这10封检举信检举的问题,都是事关依法治国的重大敏感问题,如果将真相大白于天下,足以震惊全中国和震憾全世界。然而,这10封检举信,居然全部被前进监狱第一分监区副监区长柳刚非法扣押。理由是:这里是监狱!柳刚是个什么级别的官员?副科级官员。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副科级官员,就敢把“中共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最重要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统统踩在脚下!

对柳刚来说,揣摩上级领导的意图,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根本。王友群之所以坐牢,是因为江泽民要王友群坐牢,周永康要王友群坐牢,虽然当时胡锦涛当政,但江泽民还是“太上皇”。胡锦涛如果把宪法放在眼里,王友群根本不可能被抓进看守所,更不可能坐牢。虽然柳刚只是一个副科级官员,但他非常清楚:在中共的词典里,权和钱才是决定一切的最高标准,道德和法律一钱不值!

既然权钱是最重要的东西,那么,法律法规不过是升官、发财、整人、骗人的工具罢了。从江泽民到具体办理我的案子的警官、检察官、法官、狱警,嘴上不这么说,实际上都是这么干的。只要你留在中共党、团、队之内,你就必须服从党性,泯灭人性。无论党怎么邪恶,你都必须跟党保持一致;邪党下地狱,你也必须陪葬!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尊在《洪吟 退者生》中写道:“静观寰瀛 世世变更 人生戏梦 迷者痴心 癫徒如疯 法变更 人鬼清 一念定下终生”这里,我再次奉劝有良知的中国人立即退出中共党、团、队,三退保平安!

(2016年12月28日于纽约曼哈顿)

注释:

①见李洪志师尊《二零零一年加拿大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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