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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射击摊获刑大妈上诉 中共法律被指变态

2017年01月04日 22:29 PDF版 分享转发

天津摆射击摊获刑大妈上诉
摆射击摊获刑大妈上诉

记者/主持人:杨正

天津摆射击摊被判刑的大妈赵春华已于3日提起上诉,她的代理律师表示将为她做无罪辩护。评论认为的法律对权贵有弹性,对百姓则是根绳子,能套就套。

赵春华的代理律师徐昕对媒体表示,他于1月3日下午向天津市一中院递交了上诉状,目前,他已邀请斯伟江律师,共同为赵春华作无罪辩护。

知名宪政学者、前执业律师也认为赵春华无罪。“因为犯罪它得有主观故意,有客观的危害性,她都没有的,只是这个情节而已嘛。”

徐昕律师认为,赵春华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枪口比动能与真枪相差百倍。将玩具枪认定为枪支,以真枪对赵春华定罪量刑,违背常识。1.8J/cm2的标准远没有致人伤亡的可能性,认定为枪支是错误和荒谬的。以该标准,近距离打到身上只是个红点,不会伤皮肤,根本无需治疗,威力远小于弹弓。他说“法院是否应适用该标准存在争议,我认为这一标准也与上位法《刑法》和《枪支管理法》相抵触,法院采用该标准系适用法律错误。”

河南信阳网友嘲讽道“充电的电动工具比它危险大了,我举报。”山东青岛网友说“过年卖爆竹,会不会被认定成买卖炸弹?”

知名网络作家荆楚表示,这个法律本身是非法之法,所以造成这样的困惑。“这个法律体系是体现对老百姓的防范,根本就不相信老百姓,生怕老百姓持有枪支来反抗暴政,他们毫无底气、毫无自信了,应该是这个法律体系的问题。”

陈永苗表示,中共的法律对权贵就是橡皮筋,对老百姓则是根绳子,能套就套。在中共的体制下,维稳的范围不断在扩大。“因为在维稳的体制下,他就倾向于向弱势群体不断的碾压,向灰色地带不断的碾过去,不断的扩大,只要是对他有威胁或者是模糊地带,他就不断的把它拿过去,列为维稳的对象。”

北京网友发出质问“靠这种变态法律就能让你们在上面坐得更安稳?”

陈永苗认为这个案子很可能会改判无罪。“它一个是和政治没有关系,第二个社会反响很大,所以我觉得会改判无罪。”

大陆媒体报道,赵春华,获刑前两个月才辞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气球射击摊。去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类似13位商贩,被河北鸿顺里派出所带走。其中,赵春华摊位上9支枪行物中,有6支被鉴定为枪支。2016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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