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觉醒!多位知名律师维权人士联合发起“中国反酷刑联盟”

国际特赦比利时分部和一些律师到中国驻布鲁塞尔领馆前抗议对709律师酷刑及迫害。(图片来源:国际特赦组织)
记者/主持人:唐仲宝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唐仲宝综合报导)由国内的知名维权律师余文生、刘士辉,丁家喜、陈建刚、维权人士胡佳、王藏,海外流亡律师滕彪、陈光诚等人近日正式对外宣布“中国反酷刑联盟”成立。该联盟随后会继续通过在网路上征集连署,并对所有人开放。
“中国反酷刑联盟”于2月7日发布的成立公告,截至目前,已有400多人签名加盟响应。发起人之一,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向记者表示,酷刑在中国是一个禁忌的话题。让外界知道酷刑是一把悬在每个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才有可能遏制(中共)当局的肆意妄为。
“反酷刑联盟”另一位发起人、709案谢阳的代理律师陈建刚,他曾公开与谢阳会面笔录,披露谢阳在被羁押的一年半多的时间里,国保、看守、检察人员40余人施以12种酷刑折磨,引发国际社会纷纷发声谴责。
此外,在去年的国际反酷刑日(2016年6月26日)。西藏前政治犯组织“九、十、三”运动,在达兰萨拉举行了纪念仪式。“九、十、三”运动会长李科先在仪式上发言指出,纪念国际反酷刑日一方面向正在遭受酷刑的境内藏人政治犯们表达同情,另一面向联合国为首的国际社会发出呼吁,要求对藏人政治犯遭酷刑虐待的状况给予关注。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TCHRD)也在国际反酷刑日发布特别声明,对境内藏人政治犯的人权状况表达严正关切。
还有在中共党魁江泽民执政期间,在1999年7月20发起对法轮功的全面血腥镇压后,法轮功学员成为中国大陆遭受最大迫害的群体。联合国人权特派专员曾向中共发出过数千份质询,其中被迫害致死的超过上千例。虽然中共辩称这些人士都是死于”自然原因”,但至少证明了一点:这些法轮功人士确实是死于被关押期间。
以上综述案例均违背了。中国《宪法》禁止酷刑的精神内核条款,包括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国际人权团体曾指责中共用所谓国家机密法作为借口,拒绝向联合国提供有关很多中国人遭受酷刑、被拘留,失踪和被处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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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刚表示,中国存在非常残酷的酷刑,这是和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号称是一个“民主文明、现代化、法治的国家”是不应该存在酷刑的,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应该享有人权,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都应该享有人的尊严,这是发起的初衷。反酷刑是文明社会的底线。陈建刚强调:这个联盟是向中共宣告一种文明社会的底线,但专制不除,酷刑难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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