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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检察院撤诉 张君获释回家

2017年03月29日 8:40 PDF版 分享转发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报道,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市南开区万兴派出所警察抄家、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南开看守所。

一周后,张君被非法批捕,被起诉到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下午,检察院电话通知家属很快释放张君。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下午,南开公安分局办案警察从看守所把张君接出释放回家。

据“明慧网”报导,大陆近期有多起无罪释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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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侯马市李美玲案:法院不管,检察院退卷,公安局只好放人;

2.河北张家口杨建平案:被免予起诉,获释回家;

3.辽宁昌图县刘亚民、孙洪兵案:检察院听当事人真相后,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4.江苏苏州市光福镇顾荣峰案:江阴市检察院做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决定。公安局当天放人;

5.北京延庆秦守荣案。延庆检察院对秦守荣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6.辽宁绥中县刘巍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刘巍;

7.黑龙江齐齐哈尔屈树荣案:公诉人认定证据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无罪释放。

这些案件都集中在2016年,而且也都是无罪释放。

旅美时事评论员邢天行:〝这是一个按照法律来执法的表现。当年江泽民血债帮在镇压的时候,他们完全是违法的,这也是这么多年来,许多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的一个最根本的法律依据。很多司部门的人员也都知道,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不合法的。〞

旅美时事评论员邢天行分析,中共公安部去年实行〝对执法过程当中的冤假错案要进行终生追责〞的新规,可能对公检法司部门的人员也是一种约束,其中一些人为了自保,可能尽量按照法律办事。

另一方面,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17年中,法轮功学员一直不屈不饶的向民众讲述真相,一部分公检法人员了解迫害真相之后,不愿意继续执行迫害政策。

邢天行:〝所以现在一些地方的法律部门的人员所做的这些事情(对法轮功学员撤诉)呢,实际上是依法执法的一个正常行为。但是遗憾的是这种正常的执法行为目前来讲,在中国大陆还是一些局部地区、一些人员身上发生。〞

事实上,中共对法轮功的整体大规模迫害仍然还在继续,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去年仍有1162名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今年1月1号到2月5号,又有13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12名法轮功学员在1月被绑架。

不过,美国华府智库〝自由之家〞2月28号发布的报告说,虽然对法轮功严重的大规模迫害还在继续,还有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拘留、监禁、酷刑折磨,甚至被杀害;但另一方面,在局部地区,迫害也有所减轻。

来源:法轮功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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