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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别自杀的美女作家 父母丈夫首次现身

2017年05月13日 19:46 PDF版 分享转发

 

告别式中播放她生前灿笑照片(右图,余思维摄),林父含泪致辞(左图,何柏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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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女林奕含上月27日自缢身亡,得年26岁,家属昨天上午11时在巿第二殡仪馆举行告别式,林奕含的、哥哥和丈夫首度露面,家属难过低调,仅让约30名亲友和书迷送她最后一程,外界指摘诱姦的国文补教名师并未露面。林奕含遗体火化后,骨灰由家人带回老家;林父哀恸逾恆,他在高铁板桥站上车前7度鞠躬向媒体哽咽道谢:"知道这几天都很累,很谢谢大家的关心!"场面让人鼻酸。

昨告别式灵堂以粉白花朵布置,显现林奕含温柔典雅的气质,遗照是她灿笑如花的和服照。

立委称高二受害

林女的哥哥紧拥悲伤的母亲低声安慰,林父独坐一旁,不停落泪。

告别式在中午结束,随即大体火化,林夫哀戚捧牌位前往火化场,下午2时火化完成,家人将骨灰带回台南安置,晚上6时抵高铁台南站,由林女的哥哥捧着妹妹的骨灰背包,不见林父踪影;林母戴着墨镜,仅叮咛媒体:"小心!谢谢!"随即搭车离去。

针对陈星日前发表声明,称在林奕含考上大学后短暂交往2个多月,立委昨痛批陈是"说谎的狼师,阴险变态"。林俊宪说,据他解读林奕含部落格文章"秋煞人"内容,林奕含曾向精神科医师说高二时受陈星邀请,到台北参观美术展,在小公寓遭性侵得逞;高三两人交往,上大学后陈竟邀林与另一名女朋友见面,要两人"一起来爱陈国星(陈星本名)",致林奕含第一次轻生。

林俊宪说,林奕含"秋煞人"、"小公寓纯爱故事"等篇都讲到"17岁,精彩的人生正要开始,而我留在那一年,再没有长大"、"当年我17岁,像陈句说的精彩的人生正要开始。最痛苦的是我的人生就在那里歪斜、彻底被折断了。"

 

难依部落格办案

针对林俊宪的指控,台南地检署昨表示,检方不能只凭部落格、小说内容办案,此案已分"他"字案侦办,陈是否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希望家属提供事证。检方强调,已掌握部落格文章,由专人釐清中,下周将联络林女父母到案说明。

律师杨淑惠说,林奕含与陈星发生关系时年满16岁,依《刑法》第227条规定,若双方是有合意性交的前提,男方并无不法。

最重仅可判5年

但杨淑惠说,"《刑法》第228条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没有年龄限制!"陈星声明表示是在林奕含高中毕业后,到台北念书,才交往2个多月,没师生关系,两人形式上虽没师生关系,实质却是师生关系延伸,这点可在法庭上攻防,法官可能依此论罪,该罪最高处5年徒刑。林奕含昨告别式,网友不捨哀悼"好好一个女孩,希望她安息!"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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