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方与中国警方办案对比
记者/主持人:田溪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田溪采访报导)遭绑架的中国留学生章莹颖案引起美国华人社会和中国大陆社会的极大关注。值得让人深思和关注的是美国警察办案和中国警察办案的方式截然不同,体现出一个鲜明的对比。
加拿大家园网文章《山西男童挖眼案:8个疑点等待警方给出解释》提出,山西临汾2013年“8.24”6岁男童小斌斌被挖双眼案,警方宣布9月3日即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为受害男童郭某41岁的伯母张会英,她已于8月30日跳井自杀身亡。警方结论一出,公众中很快出现了“警方拿死人顶罪、忽悠公众”的质疑。
但是章莹颖案,美国警方没有在10天内宣布“成功告破”。美国经济学博士谢田也毕业于北京大学,称自己是章莹颖的校友。他观察美国警察办案,没有酷刑、没有刑讯逼供,但是很快就找到并抓捕了嫌犯。
“海内外同胞都很关心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对中国百姓一个更好的启迪,他们可以从中现场、实况的观看美国的司法制度是怎样运作的,是怎样一步步不放过一个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中国老百姓只要关注就会看到就会发现中共的司法制度的邪恶,或者根本没有真正公正的司法制度。”
谢田表示,美国警方的做法非常智慧、也非常理智、迅速。“他们很快就锁定这个汽车、很快就找到了这个汽车,也很快确定她确实上了这辆车,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抓获了这个人。开始这个嫌犯说:我只是搭她上车,然后田要下车,我就让她走了。那时警方没有任何根据把他继续逮捕,可能就做无罪释放。后来,警方智慧的用监听器,这也是法官许可的。他向另外一个人自供状,他曾经暴力劫持这个人(女生),这就有了真正逮捕他的机会。这一切都是依法(进行的)。”
但是警方仍然没有用酷刑或者威逼方式来迫使他招供。
谢田:“而只是不准他取保释放。这也是合理的,因为他有重大嫌疑。下一步就是时间问题,跟时间赛跑。另外警方一方面通过所有的线索在寻找章莹颖的身体也好、尸体也好,找这个人,但是这比较更难,但是可能很快就会找到。这个人也不是那么老道,他对监友居然透露了他(的行为)。他很可能在这个场合透露更多的线索。一旦身体或尸体找到,按这些经验技术不难找到跟嫌犯有关的证据在尸体上。”
谢田表示,他的汽车有清洗的痕迹,警方还在寻找证据。最后司法定罪肯定是非常理智、清醒、有根据的。
旅德学者仲维光认为,和山西6岁童案对比,曝光了中共警方任意违法草菅人命的惨无人道。
“最典型的就是司法机关说了算!它不管证据,而是为了欺骗社会,可以由法院、警察去制造一个案件,让一个案件表面上似乎得到解决,从而得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但是又牺牲了多少人和家庭?山西的例子不是孤立单一的,同样的例子在内蒙有一个强奸案古、在河北也有一个所谓强奸案。冤案过了一、二十年以后才获得平反。其实当时的受害人和周围的人肯定有不同的声音,但是因为中国社会,一不透明,二,法律是为党服务的,不是为民众服务的,所以在中国任何这样的案子,你碰到公正是你的运气,你碰到不公正也是这个国家制度造成的。”
有网民认为,令人怀疑6岁童的伯母就是被警察推下井的,为了破案“神速”、为了邀功请赏,中共警察什么邪恶都干的出来。遗憾的是警方做假的痕迹太明显了,被民众一眼看穿!3岁孩子的把戏只能曝光警察的无能和无耻。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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