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一审判5年 三星少主李在镕提上诉
2017年08月29日 0:17 PDF版

三星集团少主李在镕卷入“闺密干政门”,首尔法院一审法官上周五(25日)以行贿、侵吞公款和在国会作伪证等罪名,判处5年徒刑。李在镕周一提起上诉,盼二审推翻所有判决。
《韩联社》报导,李在镕28日提出上诉,称一审法庭在法理判断和事实审查方面存有误判;一审法庭认定行贿等5个关键罪名全部成立,李在镕将争取二审法庭推所有判决。
负责此案的独立检察组最快也将在今日提起上诉,检察组希望二审裁定三星赞助Mir基金会及K基金会也构成行贿罪,要求处以重刑。
检方原本根据李在镕向朴槿惠和其闺密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约11.5亿新台币),以争取协助继承三星集团的经营权,要求重判12年徒刑。
二审预计9月于首尔高等法院第一次开庭,将会就李在镕与朴槿惠之间的默示请托关系、朴槿惠和崔顺实的共犯关系展开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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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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