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冤案 仅一例涉案犯罪分子被判刑
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王斌,家属胜诉获赔(明慧网)
记者/主持人:李静兰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李静兰综合报导)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修炼群体残酷迫害已持续了十八年,制造了难以计数的冤案。部分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力排阻挠,依法向涉案人员提起控告。据明慧网9月6日报道,仅有屈指可数的几例控告案胜诉后获得赔偿。其中王斌家属获赔20万元人民币,迫害王斌的五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案例一、黑龙江省大庆市法轮功学员王斌被迫害致死,家属控告胜诉,五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刑
黑龙江省大庆市王斌,时年四十四岁。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东风劳教所,因他拒绝在退出信仰保证书上签字,遭到严重殴打,由于伤势过重被送进地方医院,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在那家医院里死亡。
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在征询律师的意见之后,要求劳教所赔偿50万元。事后得知,家属及法轮功学员状告当班干事冯喜等,还有三名犯人,胜诉获赔20万元人民币,五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刑18年、12年、5年、3年不等。
案例二、丈夫被迫害致死,妻子控告胜诉获赔
明慧网2015年7月13日发表《看油画“这是我们的师父,你现在赎罪还来的及”有感》一文。文中介绍二零零八年二月底,一位从监狱回来的法轮功学员,为了谋生,在街边做小生意,同时讲真相,结果被一便衣女警有意构陷,遭到绑架和劳教,被送到某劳教所关押迫害。该法轮功学员到那就继续绝食反迫害,不到三天就被迫害致死。
去世法轮功学员的妻子根据掌握的证据和多重疑点,直接到省城起诉了该劳教所,要求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劳教所的责任。
该事件惊动了该法轮功学员所在地的公安司法等部门,也惊动了劳教所和省司法厅。结果他们在省城找到了该法轮功学员的妻子,面对重重压力和阻碍,该法轮功学员的妻子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们:只要我活着,我就要一告到底。几经波折和坎坷,最后该法轮功学员家属获得赔偿。
案例三、许郴生家人申冤四年获国家赔偿
湖南郴州市四十七岁的女法轮功学员许郴生,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当街抓捕,被背铐在铁椅子上“审讯”十二小时后身亡。
她儿子杨许俊为母伸冤,经过漫长的四年多官司,终于获得政府赔偿死亡金31万9600元和被赡养人生活费5400元人民币。
案例四、吉林于桂香被迫害致死 儿子伸冤胜诉获赔
据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消息,吉林长春市九台区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于桂香老人,在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下午讲真相时被九台公安局国保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九台拘留所,仅仅四天后的六月二十日,于桂香老人被迫害致死。
于桂香的儿子得知噩耗悲愤至极,不顾公安局阻挠,据理力争为母伸冤,经历一个多月的劳苦奔波,最终胜诉,据悉,公安系统赔偿20万元。
明慧网: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都应该获得赔偿
江泽民对法轮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命令,致使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受到威胁。到目前为止,明慧网突破中共网络的层层封锁核实得到了412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在412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中,有极少部份政府、警方主动提出“私了”,但家属并没有拿到当初协商的赔偿数额。也有少部份,政府、警方提出私了后法轮功学员家属不接受,要坚决控告杀人凶手,但由于中共各司法部门的阻挠,最终无果。大部分案例尚未获得赔偿。
明慧网指出,法轮功学员遭到惨无人道的迫害无非就是因为他们不放弃信仰“真、善、忍”,此外无其他任何因素,所以说到目前为止4126名法轮功学员的致死因由都是一样的,那么只要有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胜诉获赔,就说明有据可查的4126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都应该获得赔偿。
黄金秋:希望北京当局能够顺应国际潮流,能够早日停止这场迫害
今年8月底,大陆推出专题片《法治中国》,视频中习近平表示(2014年1月7日讲话):“不要说有了冤假错案,我们现在纠错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伤害和冲击。而要看到我们已经给人家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
目前至少有超过20万的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向大陆的两高(最高检、最高法)递交了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诉状。目前基本上都没有被立案。
著名律师张赞宁认为,江泽民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犯下反人类罪。他呼吁清算江泽民,给二十万诉江案立案。
大陆资深媒体人黄金秋此前表示:“江泽民时代开始的对法轮功残酷的迫害证据非常确凿,在海外现在引起非常大的反响,很多国家也都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我希望现在的北京当局能够顺应国际潮流,能够早日停止这场迫害,并清算过去犯下的残酷镇压罪行、反人类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