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一份无罪判决书多长时间能送达当事人?也许 是25年。

无罪判决25年之后才知道,上哪讲理呢?(图片来源:public domain)
一份无罪判决书,多长时间能送达当事人?
钟枚生的答案是:25年。
洗刷一个人的冤屈,需要多久?
钟枚生的答案是:50年。
50年的不白之冤,能等来国家赔偿吗?
钟枚生说,不知道。
这一切,要从2010年4月12日讲起。
那一天,钟枚生让35岁的小儿子钟天安陪着,一起找法律援助人士,看自己多年前的“集体盗粮罪”能否平反——“我不想儿孙都生活在‘劳改犯’的阴影下,给他们留一个清白。”
父子俩先是到了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申诉的一个前提,就是要有法律文书,比如判决书。但是,多年前,在监狱服刑时,一场大水将他很多衣物都冲跑了,包括判决书。
哪里能找到判决书呢?父子俩一起到了沅江市人民法院,在厚厚一沓已经布满灰尘的发黄案卷中,钟天安意外地发现了一份1985年的刑事再审判决书。
判决书中写道:
申诉人钟枚生(即原审被告人),男性,现年四十四岁,汉族,家住本县赤山公社宪成大队第四生产队,因集体盗粮罪,于一九六一年元月三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钟对原判不服,向沅江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本院依照法律程序另组合议庭,对钟枚生集体盗粮一案进行了再次审理。现查明:
钟于一九六零年十二月,与生产队长冷XX、社员李XX等人盗窃本队稻谷七百多斤,高粱一百七十七斤是实。但钟本人分得不多,且因生活困难,可不以犯罪论处。原审认定由于钟盗谷影起(原文如此,应为‘引起’。编者注。)四十五户社员利用送粮之机盗走稻谷一千五百一十二斤,并非钟的行为所引起,而是生活困难时期群众自发性的盗粮。
据此,重新判决如下:一、撤销沅江县人民法院一九六一年元月六日的刑事判决书;二、对钟枚生宣告无罪……
如五雷轰顶,钟枚生浑身发抖,呆呆地把判决书看了又看——“足足有十多分钟,一边在默默流泪!”
就这样,一份本该25年前由法院送达的无罪判决,通过这样一次偶然的查档经历回到了当事人的手中。没有人注意到,卷宗里竟然没有判决书送达凭证。
50年前的1961年,钟枚生20岁。他是生产小队的仓库保管员。那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农村居民必须吃大食堂,不允许自家开灶生火。即便是在洞庭湖畔这个中国传统的粮仓,钟枚生们所经历的也是一场世所罕见的饥馑——“男社员每天6.2两,女社员每天4.8两,孩子每天2.5两,一个月1.8两的油,还是大食堂,哪里吃得饱?”
粮荒时代,公粮被盗。公社开始派人层层追查,最后目标锁定钟枚生。
被抓后,有人提出判钟枚生10年徒刑,因为钟家“是下中农,不好判,除非把阶级提起来”,在村、公社的运作下,钟家成分由“下中农”变成“地主”。
钟枚生也由此以“集体盗粮罪”被沅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公判大会时,他父亲戴着高帽子,被押在一边陪审,受尽了屈辱。邻居们回忆,后来一开斗争会,钟的父亲就要站在前面。
在监狱里,钟枚生说,他也想过申诉,可开斗争会,谁申诉,就斗争谁。他只能拼命干活。辛勤劳动为他带来减刑机会——他先后立过特等功两次,大功3次,可减刑的报告到了家乡,又被驳了回来。因为他是“地主”。
1971年2月10日,钟枚生刑满释放回家。已经30岁的钟枚生走在村里的小路上,小孩子指着他叫:“劳改犯!”
监狱里,钟枚生学了一点点医疗知识,有时帮社员看看病,“救过两个人”。但开大会时,干部不点名地批评:“一些人施展一些小恩小惠,目的是想骗取群众的信任,对这种人要警惕。”
当时,为了烧柴和建筑,每家每户都会积攒一些木料,看着钟枚生家积累得多了,有人就告他偷伐。结果,几年来辛苦积累的一点木材被全部没收,连一间房子也被拆了。
队长分派干活,钟枚生每次分到的,“都是最脏最累的”,工分也记得少——“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都每天记36分,我才记24分,没办法,只能忍……”
受影响的,还有他的家人。
1962年,钟枚生的大哥在湖北监利一个农场当中队长,上级准备调他去分场当场长。政审时,发现他不仅有个“地主爸爸”,还有个“劳改犯弟弟”,升迁的事就黄了,连中队长的职务也没保住。
后来,钟枚生的妹妹出嫁,因为父亲是“地主”,成分不好,被周围人排斥,气得小姑娘外出喝农药。幸亏后来钟枚生及时赶到,把她背回,用肥皂水抢救,才挽回一条人命。
至于钟的父亲,一个“下中农”,由于长期被升格为“地主”批斗,“患上精神病,抑郁而终。”
1996年,钟惟一的儿子要去参军,政审没能通过,因为父亲是因盗窃判刑的刑满释放人员。
他坚信自己无罪——出狱后,他就一直在申诉。
1978年11月17日,沅江县平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他说:“你不要再翻案了,如果不翻,我们把你家地主的帽子给摘了,再翻,就继续给你戴着。”1979年3月,沅江县革命委员会给他67岁的父亲钟岳云“摘掉地主分子帽子,称为社员”。
此后,他又开始接着申诉。一次,县平反办公室的人告诉他:你等着,我们会给你答复的——“是个女的,年纪不大,我一直记得她这句话。”
一晃20多年过去了。2008年前后,因为宅基地的事情,钟枚生和邻居发生了纠纷。乡干部过来调解,上来就说:“你一个劳改犯,人家是党员,别争了!”
在亲生小儿子钟天安的支持下,他重新走上申诉道路。不想,竟然发现25年前,自己已经被判无罪,可是无人告诉他。
钟枚生开始申请国家赔偿,可没人搭理他——去沅江市法院,法院不予受理;到了益阳中级人民法院,被告知,要从基层法院受理开始;去政府,让去信访局。去信访局,说你还是找法院吧……
市人大工作人员告诉他,我们只有监督权,但具体办事还是要到法院。而法院院长的说法是:“一年几千个案子,我哪记得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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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史網(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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