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前市委常委受贿判囚10年 佛山副公安局长违纪受查
2017年12月24日 5:59 PDF版
广州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沙涉嫌受贿案,珠海市中级法院周五(22日)作出一审宣判,吴沙罪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没收100万元人民币财产,并追缴受贿所得。
大陆媒体周六(23日)报道,根据案情,被告在2001至2016年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的时候,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工程承接、项目合作、案件处理等提供协助,共计收受逾1,157万元的财物。
另外,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黎建军,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但纪委通报没说明违纪情况。
现年55岁的黎建军,曾任顺德市公安局副局长、南海区委常委,由2015年4月起出任佛山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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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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