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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11次签证被拒!中国老夫妇梦碎加拿大

2018年03月04日 11:00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公民杨某夫妇,在过去的7年里连续申请了11次签证,想来看女儿,可是全部被拒。他们将官司打到,试图推翻的决定,也遭到拒绝。

拒签原因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资料,杨某的女儿在2011年从移民加拿大,并在这里结婚生子。同一年,杨某夫妇第一次递交了临时签证(temporary visa)申请,想来加拿大看看女儿、女婿和他们的两个孩子。然而,签证官拒绝了杨某夫妇的申请。在其后的七年里,他们又连续申请了11次,但是都遭拒绝。

移民局呈交给法院的证词显示,他们上一次拒绝杨某夫妇的理由是“有逾期居留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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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官解释说,杨某夫妇的旅行记录十分简单,两人没有离开中国的经历,所以护照上也没有出国后按期返回的记录,而从他们的家庭联系(family ties)、探亲目的、经济情况来看,他们一旦获得加国签证、来到加拿大后,很可能不会按时离境。

此外,杨某夫妇同中国的联系不够紧密(lack strong ties to China),以及其女儿的可信度不佳(她曾被法庭裁定非法拥有信用卡数据罪名成立),也是他们被拒签的重要理由。

2017年3月,杨姓夫妇在女儿和女婿的帮助下到联邦法院上诉。上诉的理由是签证官做出错误决定。

:女儿女婿有犯罪记录的事实

这一次,杨某夫妇准备了存款证明,大约4.2万加元。他们表示,这笔在中国的资产,能证明他们同中国的紧密关系,以及做为日后会回到中国的证据。

杨某夫妇的女儿也给法官写了陈情信,表示如果政府批准她父母的签证,“会鼓励她遵守加国法律”。然而这些证据并没有打动法官。

法官表示,杨某夫妇在中国的存款是流动资产(liquid assets),是随时可以转移了,所以构不成他们一定会回国的理由。该夫妇有两个女儿,一个在加拿大,一个在中国,也无法显示该夫妇同中国的联系就超过了加拿大。

至于杨某女儿陈情信上写的理由,法官则表示,它构不成颁发签证的法定基础(legitimate basis)。

相比之下,移民局方面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法官相信,基于这些推断和杨某女儿、女婿有犯罪记录的事实,签证官怀疑杨某夫妇有逾期居留的可能,是合理的。

2月21日,联邦法官奥莱利(James O’Reilly)判杨姓夫妇败诉,法院不会推翻签证官的决定。

网民留言

“梦碎什么?她们可以回中国探亲啊?动机有问题吧?”

“来加拿大目的明显,一定会滞留不归,支持拒签!”

“多数在开始申请时有不实陈述,混福利就应该没可能。”

“我还真认识一个都70了,还要找人结婚,好留下来带孙的。”

来源:加国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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