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俄州政府有权撤销选民登记

美国最高法院11日以5票对4票表决通过,赞成俄亥俄州政府有权撤销民众的选民登记。
在11日上午公布的“贺斯特德与鲁道夫研究中心案”(Husted v. A. Philip Randolph Institute)判例当中,最高法院大法官以5票对4票的表决结果,允许俄亥俄州政府得以用积极手段撤消选民登记。
美国海军退役的电脑软件工程师哈尔曼(Larry Harmon),2015年准备投票时被地方选务机构拒绝,理由是选民注册名单上并没有他的纪录。哈尔曼后来在民权团体协助下,将俄亥俄州政府告上法院。
联邦上诉法院裁定俄州政府败诉,包括哈尔曼在内的7500名选民在2016年大选期间,被以不当手段撤销选民登记。非洲裔劳工权益团体“鲁道夫研究中心”(A. Philip Randolph Institute)指出,俄州政府的作法明显触犯“全国选民登记法”(National Voter Registration Act)。在这项官司当中,俄亥俄州政府是由州务卿贺斯特德(Jon Husted)出面打官司。
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执笔的判决书中指出,2002年的“协助美国投票法案”(Help America Vote Act)为“全国选民登记法”条文提出修正,并为州政府得以将民众从选民注册名单当中移除提出说明。
阿利托写道,根据“协助美国投票法案”条文指出,州政府不能仅以选民没有投票做为理由,就将这些民众从选登记名单当中移除,而在这起案例当中,选民之所以从选民登记名单里除名,不仅光是没有投票而已,还因为这些民众并未回复州政府寄发的选民通知书。
国家广播公司(NBC)报导,在最高法院判决出炉之前,至少有10个政治立场倾向保守的州,已经表态如果俄亥俄州政府的作法获得最高法院支持,接下来这些州政府将起而效尤,以便维持选民登记的准确度以及时效性。
研究选举制度的尔湾加大(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政治学者哈森(Rick Hasen)指出,俄亥俄州政府在最高法院胜诉,意味着接下来不同政党之间的选民拉锯战,恐将越演越烈。他说,接下来大家将会看到,由共和党掌控的“红州”(red states)将推出措施,让地方政府可以越来越容易撤销选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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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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