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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家上海公私合营没收的老房子以解燃眉之急

2018年09月20日 1:18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尊敬的中央领导转市领导:
    
    本人宋嘉鸿,现年七十二岁,经过新旧社会,六十年代就参加工作,先后在上海无线电三厂与仪表局当工人、干部,也曾离开城市参加江西小三线建设,可以说为国家作过贡献。
    
    按理,社会主义、新中国老人生活样样都有保障。但是,如今人老了,最大的后顾之忧——住房没保障,原因在江西、在上海工作时均没享受到福利房,我为国家三线建设出力,国家应该考虑相应待遇。可惜啊!我们的政策是头重脚轻的。没有分到房就没有分到吧!五十年代,我是随祖父、父亲住在一起的,是商业资产者做生意的房子 ,在五十年代时被政府没收了,现在还我可以吗?地址是上海市新成区山海关路218号,有公安局派出所户口资料为证(附后)。
    
    五十年代公私合营大改造运动时,国家经济上有困难,我们顾全大局为国家挑重担;现在国家有钱了,不应忘记我们吧!此房,解放前三十年代祖父就在那开店经商,解放后,父亲继业还是本区工商联成员。大约1961年,就被政府有关系的人住了,没与我们打招呼,直到1997年黄菊当市长,建造中国第一立交桥被拆迁。
    
    无论翻开哪年的宪法,还我家这个房子都有依据的。请求中央领导及上海市领导,百忙之中考虑考虑老百姓的民生问题,还我家老房子,以解决本人燃眉之急!
    
    谢谢!
    
    请求人:宋嘉鸿
    2018年9月18日。
    
    联系:17717085149.
    
    还我家上海公私合营没收的老房子以解燃眉之急!
    还我家上海公私合营没收的老房子以解燃眉之急!

来源: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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