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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例严控网络言论微信聊天”说话随便“可开除党籍

2018年09月25日 14:36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今年8月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下简称《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官媒新华社以「注意!上这些信息不能发,严重者!10月1日起实施!」为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一消息。

《条例》为党员包括网上的各种言论划下界线,发表在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保持一致、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等言论,或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可能会被开除党籍。


《条例》列明,若通过网络等方式发表以下类型的言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此外,中共党员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不得组织或参与反党集会

《条例》又规定,党员不得参与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违者可被开除党籍。

据了解,本次是2015年修定《条例》后的首次修例。新修定的《条例》于今年8月17日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当中加入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处分条款、把「妄议中央」改成「妄议党中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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