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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控党员言论 微信聊资产阶级自由化或被开除

2018年09月26日 0:15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纪律处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为中共的各种言论划下界线,若在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保持一致、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或坚持「」,可能会被

中共官媒新华社以「党员注意!上这些信息不能发,严重者开除党籍!10月1日起实施!」为题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这一消息。


条例表示,若通过网络等方式发表几项类型的言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几项类型包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

此外,中共党员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又规定,党员不得参与组织、参加反对党的集会、游行、示威。不能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

原「条例」于2015年修定。今年新修定的「条例」于今年8月17日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当中加入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处分条款、把「妄议中央」改成「妄议党中央」。

所谓「四项基本原则」包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中国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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