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美国的故事(11):美国政体是象精密仪器那样设计出来的
美国政体是个不可思议的平衡的系统,是精心设计出来的。(图片:Amazon)
美国政治制度的本质包含这几样东西:一个是一组不能改变的写下来的规则;另一个是美国的代表制度。美国政体是个不可思议的平衡系统,就象一个精密的仪器那样设计出来的,宪法规定了美国的政治框架,这种制度是一种非常美好的、绝顶聪明的制度,其实在人类的历史上是没有过这样的制度的。
美国不是一个自然而成的国家,她是一个有心有意设计出来、有序地打造出来的国家。
美国宪法学者、作家保罗·斯考森(Paul Skousen)教授,以及他的父亲克里昂·斯考森(Cleon Skousen)先生,也是著名的宪法学者和作家,两代人皓首穷经,历经70年时间写下了对美国当代极具深远影响的两部探究宪法内容和精神意义的著作:《跨越5000年》(The5000 Years Leap)和《缔造美国》(The Making of America)。我们的系列专访正是围绕着《缔造美国》展开。
美利坚共和国建立后为什么能超越欧洲
斯考森教授说,美国这个共和国设计出来之后,它是一种崭新的东西。当初在独立战争之前,美国给英王——当时的乔治三世—写了封信,在信里列举了27个不公平的地方。他们认为,乔治三世是侮辱和伤害了北美殖民地的人民。比方说,英国打仗欠的战争债,在英国的国民不用还,而北美殖民地的人民却要还,可当时在定义上,北美殖民地的人民也是英国的公民。
还有就是,在英国国内,被怀疑犯罪的人都享有陪审团的制度,就是老百姓在一起仔细听听看,到底有没有犯罪,然后做出公平的判决。但是在北美殖民地的人民却不享有这个制度。另外,北美殖民地所选出来的议会,可以一夜之间被英王解散掉,但是在英国选出来的议会,它不会被解散掉,等等之类,总共27项这样不公平的问题。
所以美国在当初制定宪法的时候,他们就把英王对他们的这些不公平的对待,这些他们不想要的东西都写进了宪法,让美国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
举一个例子,关于宗教自由。在西欧的时候,不断的出现宗教方面的争执,甚至战争,包括新教的这一派,和天主教不断地发生冲突,国家政权就会做出一种规定,认为它是支持哪一种宗教的,是天主教或者后来是新教。老百姓是要给教会交税的。那么给哪个教会交税呢?给政府支持的那个教会交税。所以种种这些方面,都给欧洲的这些共和国的人民套上了一种枷锁,这些枷锁其实是导致人民根本上是没有自由的。这个国家就被拉下来了。
美利坚共和国之所以能够飞跃,以致超过欧洲的这些共和国,就在于美国把这些对人权的伤害,全部写进了宪法,成为一种宪法要保护的内容。比如说,宪法里有很多的条款,规定政府不可以干这个、不可以干那个,政府只能干这个、干那个。总而言之,把政府规定得非常清晰,政府就不能够随便地侵犯老百姓的人权。
在欧洲一直到今天,其实是一群社会主义性质的共和国,很多决定还是最高的当政者做决定的。而在美国是不同的,是平民老百姓在做决定。所有真正采纳美国的系统的国家,也象美国一样,都经历繁荣。
美国政体是象精密仪器那样设计出来的
美国政体是个不可思议的平衡的系统,就象一个精密的仪器那样设计出来的。
这里举个例子来看。你知道现在的这个“绿色新政”,它打的名义就是要应付全球暖化,防止使用化石原料,要拯救地球等等之类的。但是它需要对老百姓课很重的税。税从哪里来?税是来自于你和我。它课税要课到99%。老百姓们不愿意这么做啊,你课了这么多税,我是无法生活的。
针对这样的情况,在欧洲的当政者就简单地公布了一种东西叫节炭税,就是说,你要烧化石原料你要多交钱。但是在美国,我们会跟我们的民意代表说、跟我们的议员讲:这不行,我们不要这个税。我们的民意代表就会跑到DC国会去,把这个“绿色新政”给否决掉。人民就有这样的一个机会,有机会辩论,有机会来讨论,有机会跟它抵抗,最后让这件事情成不了。这是美国政体精心设计的一种表现。
但是在欧洲,当政者们做了决定,就可以实施。
美国和欧洲国家政体制度的区别
抄美国制度的这些国家,它们最上头的权力太大了,欧盟就是这么个例子。欧盟也是一个所谓的叫做民主体制,但是欧盟的这几十个部长,就为整个欧盟做很多的决定,他们跟老百姓就没什么关系,他们做了决定就是决定,所以他们收很多的税,这个税拿来干嘛呢?来做社会福利啊,什么健保啊,什么退休金等等之类。所以他们上头的权力仍然是过于大了。
当然了,人们都想被照顾,但是想被照顾和很能够被照顾,是两回事。在欧洲,欧洲政府就是大把大把地撒社会福利,老百姓已经养成了依靠国家的习惯,而且不养他们的话,他们就觉得国家欠他们的。
但是在美国,美国有四个主要的自由,其中一个就是失败的自由。你失败了你可以从头再起,你要吃什么东西,得自己用手去挣出来,如果你受伤了的话,国家也会提供临时的帮助,但是最终是让你从贫困中重新站起来。所以美国的善良体现在帮助人民自立。
欧洲的这种做法,如果用在美国的话,美国早就破产了。所以美国跟欧洲的区别是,在政府给出福利这方面,是有一个上限的,不会无限地给,养出懒汉来。但是欧洲是没有这个上限的,它给的东西太多了。所以现在欧盟的很多国家都出问题,其实每个国家几乎都出问题。
是什么原因致使别的国家就学不了美国的制度?
这里确实有一个条件,就是人民,他得觉得他想要这个自由,因为自由是有风险的,你说人穷了,给你机会让你自己站起来,但是站不站得起来?这要花心血的,这需要有勇气的。所以美国人民有这个勇气,他们要这个自由。
当然了,欧洲人也会说,那我也自律啊,我靠我自己的工作去挣钱啊。但是所有这一切,政府是否给予足够的保护和足够的支持,这是不一样的。
在二次大战中,轴心国占领了欧洲,但很多国家等于是臣服在德国面前,所以他们的那种感受是非常不好的。在战后,欧洲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者执政,他们就说,我们就改变以前的那个做法,我们会保护人民,保护老百姓,就建立了很多的福利制度。但是这是不对的。欧洲不应该采纳社会主义制度,它们应该采纳的是美国这样的制度。也就是说,由人民来负责,而不是由政府来负责。
美国也会给暂时贫困的人临时的帮助,帮他们站起来,但是这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思路,在欧洲是没有建立起来的。在战后从上而下设立的这种制度,就等于是遍布了整个欧洲。时间久了,老百姓就习惯了,就觉着,哦,这就是政府应该运作的方式,他们就不想也没有去把这样的方式给选掉。
所以你看欧盟,你看意大利啊、希腊啊、也包括法国,他们的经济一塌糊涂,就是因为他们要给这些社会福利啊,负责一些保险啊,国家所背的是巨大的债,可以让整个的国家经济破产。但是你想想看,当它要减这个福利的时候,50万人、100万人上街,人人在那里喊,说你不能把我们的福利拿走,这是我们一辈子的东西。
所以欧洲今天存在的问题,就是当初他们本来可以照着美国学,有这么一个机会,建立一种人人自己去负责任,为自己的经济活动去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但它们没做。它们就是建立了一个强大的上层政府,这个政府跑下来想要去照顾老百姓,照顾的方法就是课巨大的税收。
怎么解决欧洲的这个问题呢?就得教育人民要明白,这一套是行不通的。
对眼下严峻的、治不好的游民问题该怎么办?国父们是怎样考虑的?
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这么一句话:让人在穷困的时候觉得很不舒服,才能让他摆脱穷困。如果一个穷人,他虽然穷,但他很容易拿到东西,有各种各样的食物券啊,什么免费住房啊,各种各样免费的午餐晚餐送给他啊,他就会一直呆在那儿。所以关键是,怎么能把这些穷人拉出他现在的境地,让他成为自立的人,让他摆脱这种“你欠我的,我向你要你就得给我,我乞讨什么你就会给我”的这么一种心态。这种穷人或者无业游民的问题,要在地方层面上去解决,一对一的解决,给他找一个工作,让他去工作。
在十二世纪到十四世纪,那个时候在英国有这样的法律,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人,躺在那儿要饭,这种人要抓起来,甚至要把他处决的。想想看,如果这样的话,谁还敢躺在那儿啊?当然了,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意思不是要把他们处决,他是说,不能让他们舒服。所以一个游民想去领食物券,可以,你要工作多少小时,我才能给你食物券。
当然了,再跑来一个人,他是坐着轮椅的,他是糖尿病,他是无法工作的,这就另外对待了。就是针对他另外对待,给他照顾。这跟一个有能力工作的无业游民是两回事。
这个自由经济、自由市场有个什么好处呢?自由市场能够产生工作,能够产生比无业游民多得多的工作,所以这些无业游民要介绍他们去认识这些有工作的人,有工作的组织。有一个州,我记得好象是密执根州,它们的州议会就定了这么一个法律:你要拿福利,你得干这种活干多少多少小时。这个制度实施了一年,80%拿福利的人全都不拿了,为什么呢?因为拿这么点福利要辛苦这么久,太不舒服了,干脆我自己去找工作算了。结果都自己去找工作,找了工作就有自己的住处了嘛,就不再是无业游民了。
所以这样的问题要在本地解决,从镇到市,然后才是州,一对一的来解决。但是政府没有这样的解决的机制,什么地方有呢?比如说教会有。比如信基督教的无业游民,最后跑去教会帮忙,最后牧师跟他坐下来说,我告诉你,我有个工作,你去做那个工作,可以解决你的问题。就这样给他一个具体的工作,就让他摆脱这个贫困,摆脱这样一个无业游民的状态。所以这个问题在本地解决,针对这个人,具体的去解决。
美国政治制度的本质是什么?
美国政治制度的本质包含这样几个东西:一个是一组不能改变的、写下来的规则。对于某一个政治人物,他想做一些改变,他就只走那么远,他必须遵从宪法所绘制的蓝图。所以有些时候,虽然他们会搞出一些荒唐的政策来,可是他的破坏力是有限的,最终还是得服这个宪法,宪法的框架他们冲不动。
第二个就是美国的代表制度。美国的下议院,就是众议院,任期是2年。众议院赋予的权力是什么呢?他们决定收税,他们决定怎么花钱,这都是由众议院来立法的,但是他们只有2年的任期。也就是说,每2年选民就会说,你如果在众议院乱搞的话,乱收我们的钱,乱花我们的钱,我就把你赶走。就做不成这个事了。所以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有力的制度保证,众议员要对他的选民负责。
宪法规定了美国的政治框架,而这个众议院其实说穿了,就是一帮临时工,你只能干2年,干得不好,你就得走人。你要干得好,才能有下一份临时工。
参议院的任期比较长,他们其实是在后面看着的,他没有那么多活干,他就在那儿看着别出乱子。参议院每6年你干不好,也得把你赶走。
那么整个这个代表制度,是一层一层的下来,到州啊、市啊、镇啊,这么层层下来。也就是象有的人说,美国政府它的权力是水平摊开的,就是不同的权力分开,三权分立,权力是摊开在不同的部门那里去的。在纵向又是垂直分割下来,从联邦到州、到市,这样下来。而在最上面的政府,管的事情最大,国防啊、军事啊,但是它的权力最小,它没有那么多权力,只有非常有限的权力。权力最大的是低层老百姓,老百姓每天该干什么,想干什么,随他们的便,这是他们的自由,政府根本就没法干涉。
这种制度是一种非常美好的、绝顶聪明的制度,其实在人类的历史上是没有过这样的制度的。但是逐渐的,我们在失去这样的制度。
这也是我们后续的访谈所涉及到的话题——怎么把这样的制度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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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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