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美国的故事(10):美国的共和与其它国家的共和有何不同
今天美国这个共和国,其实是一个奇迹,它所建立的平衡,就象一个非常精密、非常奇妙的机器一样,它可以在政治权力和人心之间,达成一种非常好的平衡。这种平衡、这种机制就反映在美国的宪法上。
美国宪法是一组非常系统的法律组成,美国是以成文法律来治理国家
美国不是一个自然而成的国家,她是一个有心有意设计出来、有序地打造出来的。
美国宪法学者、作家保罗•斯考森(Paul Skousen)教授,以及他的父亲克里昂•斯考森(Cleon Skousen)先生,也是著名的宪法学者和作家,两代人皓首穷经,历经70年时间写下了对美国当代极具深远影响的两部探究宪法内容和精神意义的著作:《跨越5000年》(The5000 Years Leap)和《缔造美国》(The Making of America)。我们的系列专访正是围绕着《缔造美国》展开。
先父们缔造美国所遵循的古老原则是从哪里来的?安格鲁萨克逊人是怎么回事?美国的共和与其它国家的共和有何不同?请斯考森教授继续分享。
古希腊罗马先哲的古老原则被美国先父们承袭
斯考森教授讲到,当建国先父们设立宪法的时候,他们其实写下的东西并不是什么新东西,这些东西都是从古希腊到罗马时就有的,都是从那时一些伟大的思想家那里汲取来的。先父们考虑的是人性的特点,人性是怎么样的,所以他们认为一个最好的政府,应该是把权力做一个分割,做一个制衡,这就是我们后来见到的「三权分立」,也叫三权分开。
那么所谓“立法”就制定规则,“行政”就去办事,“司法”就是诠释规则执行的情况,什么是对的和什么是错的。这分制的三权就变成政府的三个机构,这些机构它们之间会产生非常有趣的一些冲突制衡关系,比如说两个联手就可以制约第三个。例如,总统可以和国会联起手来对宪法做出修正,通过修宪来制约最高法院,以免最高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或裁决;如果总统做出违宪的事情的话,国会可以跟最高法院联手,最高法院可以做出判决制止总统命令的有效性,等等方面。
所有这些东西,其实是源自于公元前三到四世纪,那个时候古希腊的政体,那个时候政府之间的关系,那个时候就有先哲有这方面的研究。
古罗马的政治家西塞罗,他就是当时思路非常清晰的一个人,他就说,所有好的政府都是建立在个人责任这个基础上的。现在听起来象是一个常识,但是所有好的政府它的基础就是自然法,而自然法就是上帝规定的律法,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自己就知道那是自然法。
比如说,今天我一个手机被人家抢走了,我不需要学校教我说,你的手机是你的,别人不能抢。手机被抢,我就知道这是侵犯了我的权利的,这就是自然法。
西塞罗阐述得很清楚,个人的责任是如何带来好的政府的,所以管理政府的人,他们心中要遵循这个自然法。因此一个是自然法,一个是个人责任,再有就是自由选择政府的权利。这就是在当时,耶稣以前那个时期就已经订立的这样一个好的政府的原则。
民主的源头:代议政治
然后从那里又发展出叫做“代议政治”,就是选出民意代表来帮你治理国家。在古希腊的时候,那个时候还不是这样的,它叫做民主,真正的民主就是一人一票,任何事情为了公平起见,所有的事情所有人都要来投票,包括判一个罪犯,7千个居民都来投票,最后就形成运行无效,再加上一个暴民政治,谁票多就按谁说的做。
怎么给少数人权利,怎么避免暴民政治呢?在摩西时代,摩西是在公元前1200到1500年之间的时间,那个时候,他领着以色列人离开埃及,那个时候差不多二、三百万人吧,当时摩西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找他解决问题的人太多了,排队等着他解决各种各样的纠纷,谁抢了谁的水啊,谁抢了谁的骆驼啊,排队要排上3英里。他什么都不用做,每天解决这些问题,时间就花光了。
所以在当时的《旧约全书》中写到说,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摩西的岳父告诉他,你不能这么解决问题,你累坏掉也解决不了问题。就是把人民分成10个家庭一组,再下面就是500个家庭一组,1000个家庭一组。这10个家庭一组有任何纠纷,在这10个家庭就选出一个代表,在他那儿解决问题。以此类推,这样就能解决管理的问题。
美国的建国先父们就接受了这样一个主意,他们就想,也是把人分成不同的组,不同的群体,每一个群体都有一个看护人,看护人可以管理这个群体,看护人之间又可以对话。这样的管理方式,在古英国或者叫做安格鲁萨克逊人他们的社会中也得到过实践。
安格鲁萨克逊人的建国与亡国
安格鲁萨克逊人,他们是欧洲大陆的人,早些时候来到英伦三岛,然后他们在那里开始互相打仗。后来,大概在四、五、六世纪的时候,他们开始团结在一起,最后就形成了一个国家,互相之间生活得挺和谐。
到公元800年的时候,他们之间又有一些冲突,在那个时候,他们就把他们的规矩和法律写下来了,就是摩西当初用的这些法律。再到后来,他们在公元1000年左右的时候,古英国就消失了,他们就进入了封建领地的时代。
那些封建领主,就招一些穷人来做他们的农民,其实就是做他们的农奴,基本上说,你的收成的一半我得拿走,他们也愿意。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封建领主他会建立成那种很牢固的城堡,一旦土匪或者别人来抢他们的东西的时候,这些农民可以跑到城堡里得到保护。互相之间就是这么个交换条件。封建领主给农民提供安全,给他土地,另外一方面,农民就为领主创造财富。
这就是安格鲁萨克逊社会的败坏,他们慢慢就变成了封建领主,再后来就面临侵略,在外族侵略的情况下,他们就亡国了。
发生在欧洲的君王与国会共治
治国的方法其实那个时候大家是知道的,可是却没有人有机会去做这个实验,因为对各个国家的国王来说,他不会放弃他的权力给人们自由的。国王最后能做的事情就是容许建立国会,从国家的各地选出民意代表来和国王一起商量怎么治国。如果民意代表们不同意国王的一些看法的时候,他们会要求国王改变,甚至有的时候会激烈到拔剑相向,逼着国王改变他的政策。
这种君王和国会共治的情形,基本上是在欧洲发生的,那个时候就有人会想说,我们是不是不要君王了?但是没有人敢说话,因为君王还在那儿嘛。就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就不会放弃他们已有的权利的。
美国的共和与其它国家的共和有何不同?
共和是什么意思啊?用一个非常直白的话讲,就是代表制,或者中文叫做“代议政治”,就是你选出代表来,让他代表你从事政治的管理。
不同的共和国它的代表怎么出来的?在美国发动独立战争的时候,那时英国也算是某种共和国了,英国有上下院,都是选出来的代表。但是,那时候英王能够做很多的任命,就不是代表了。他直接可以任命当时英国的法官,英国上院的议员,还加上其他的一些官员。所以说,英王的意志他是能够得到一个充分地贯彻的。
那时候美洲殖民地人民就觉得这样不公平,因为英国国会他们所做出来的政策,对北美殖民地是不公平的,因为很多的英国公民他们不用去遵守那些多出来的规定。所以美洲人民就决定说,我们来选另外一种共和国的制度吧。
什么意思呢?就是当时北美所有13个州,都有绝对的独立主权,每个州可以完全自己管理自己,完全有自己的一套,自己的法律,自己的人民,自己的税收,自己的商贸规则,也就是13个州是各自独立,各行其事的。
到了独立战争时,美国当时的联邦政府叫做大陆会议,他们决定对英国作战的时候得要各州捐钱、捐武器、捐士兵、捐交通工具等等之类的。很多州就说,对不起,我很困难啊,我没得给你啊。所以这样的中央政府差点打败了独立战争,因为它没有任何约束力,他们针对各州是一点权力都没有,没有办法全国绑在一起来打这场战争。
而今天美国这个共和国,其实是一个奇迹,它所建立的平衡,就象一个非常精密、非常奇妙的机器一样,它可以在政治权力和人心之间,达成一种非常好的平衡。这种平衡、这种机制就反映在美国宪法上,这个宪法就规定,在上面高高在上的人,他们要为下面的老百姓负责,而下面的老百姓可以制约上面的官员。
怎么制约呢?一种方法就是把你选掉,你就做不成官了;或者可以告诉他们,百姓需要是什么,你要因之做出改变。而且宪法也设计出来了这种机制,让老百姓要的这些个改变能够发生。
美国这个共和国和其它的国家的共和国的区别是什么?就是这个机制是设置出来的,叫做最下面那个投票的小老百姓,他有办法最终影响到最上面的官员,而其它的共和国做不到这一点。好多共和国它的军事领袖、政治领袖,把他们的狐朋狗党弄到一块来支持他们就可以了,下面的老百姓其实是拿他们没招儿的。
美国的宪法就是一组非常系统的法律组成,但这些法律都是明明确确写下来的,对于每一个美国人都适用,所以用法律来治理这个国家。有很多其它世界上的共和国,他们是由人来治的,就是说,他们的国会权力很大,国会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美国是成文的法律来治理这个国家,而其它的很多共和国它是用人来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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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希望之声制作人方伟、记者子涵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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