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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选择是从香港退场?外企左右为难 撤资避「网禁」

2020年07月08日 15:17 PDF版 分享转发

《实施细则》授权警方可就危害的网上讯息,要求发布人士及服务商移除,甚至有权停止任何人连接到有关平台,被批评如同实施「网禁」。有专家指,公司未必会为迁就,而犯险触及其他律。有律师预计,难以同时符合国际法例及国安法,未来或会将视同中国,索性选择全面撤出。

方保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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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授权警方可就危害国家安全的网上讯息,要求发布人士及服务商移除,甚至有权停止任何人连接到有关平台,被批评如同实施「网禁」。有专家指,外资公司未必会为迁就国安法,而犯险触及其他国际法律。有律师预计,外资企业难以同时符合国际法例及国安法,未来或会将香港视同中国,索性选择全面撤出。

方保侨:细则如宇宙法例

香港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形容,国安法《实施细则》遍及范围之广恍如「宇宙法例」,服务商或会被要求交出其他国家的用户资料。除香港国安法外,本地外资服务商还须遵守注册地甚至其他落地国家的法律,形容他们「唔会想为咗唔犯国安法,而犯足晒全世界其他条例」。他以欧盟《通用数据保障条例》为例,服务商一旦为满足国安法而触犯该例,罚款之重「亿亿声,随时罚到破产」。

多间外资网络公司近日纷纷就国安法表态,表明暂停向港府提供资料。方保侨指过去从未见过多间来自不同国家的公司一同表态,认为国安法明显已触动外资公司神经。他指事件目前仍在发酵,外资公司正观望港府「够唔够姜」要求他们交出资料,从而想办法去适应国安法,但最坏打算必然是离开香港,「如果去到呢一步,本地互联网资讯系岌岌可危」。

法政汇思成员、律师黄鹤鸣预计,在港设有分公司的国际企业难以同时遵守国际人权标准及国安法,亦不可能令员工暴露在犯法被捕的风险下,唯一选择是从香港退场,「索性将成个公司喺香港嘅业务撤离」。黄认为尤其是营运社交平台的外资公司未来或会将香港视同中国,拒绝在本地提供服务,「香港将来就好似大陆咁,只可以用微信……用唔到facebook、WhatsApp,呢个系好大机会发生」。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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