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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前党委书记张春义受审

2021年03月14日 22:19 PDF版 分享转发

3月12日,学院 前书记 、前公安局局长张春义 受贿案开审。

3月12日,学院前市前公安局局长张春义受审。(大纪元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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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高法”官方微博消息,3月12日,山东警察学院前党委书记张春义受贿一案远程视频开审。张春义被指控,2008年6月至2020年6月,利用担任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临沂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山东警察学院党委书记职务便利,直接或通过其他公务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90万余元。

张春义当庭表示认罪,该案择期宣判。

现年56岁的张春义是山东莱州人,长期在山东省公安系统任职。张春义于2020年6月24日被调查,同年11月24日被双开。据双开通报显示,张春义被指控生活待遇上大搞特权,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插手司法活动和工程建设,搞权色交易、大搞权钱交易等。

张春义曾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国际组织追查。

据海外明慧网2020年6月27日报导,2010年6月起,张春义任临沂市公安局长。到任后仅一个月,张春义所在的临沂市公安,以及政法委、“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非法机构)向市民手机发送诬蔑法轮功的信息。同年8月份,各县区被骚扰、关押等。半年内,83名临沂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抄家、劳教。当时中共政法委头目周永康还亲自到临沂地区督办所谓的大案要案。

张春义任临沂市公安局长后,有恃无恐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包括抢劫(抢现金、金银首饰、电脑、打印机、手机、粮食等)、无理罚款、威胁恫吓、关押囚禁、强制洗脑,及协助将法轮功学员开除公职等。

在张春义任临沂市公安局长期间(2010年6月至2016年10月),当地被非法迫害、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包括临沂市莒南县64岁姚丙芳、临沂市临港区壮岗镇东演马村45岁钱法君、临沂市莒南县相沟乡杨家三义村48岁刘怀凤。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包括临沂市兰山区邓良存、付桂英女士,临沂市蒙阴县67岁老太太公华东,蒙阴县女教师伊淑玲,张立宝、张贵凤夫妻,临沂市河东区芝麻墩开发区司岭村张丽,莒南县原三义联小教师刘怀霞(又名刘霞)等,他们被非法判刑刑期一年半至9年不等。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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