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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被丈夫杀害 3女儿签名要求判死刑

2021年04月30日 22:41 PDF版 分享转发

 

  “女子失联7个月后证实被丈夫杀害”一案有了新进展。4月29日上午,被害人陈某某的弟弟陈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案件将于5月8日在江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他和家人向九江市人民提交了一份家属期望判决的申请书,申请书中有姐姐三个女儿的签名,其中最小的女儿仅10岁。

  2020年4月5日,江西九江修水县女子陈某某失踪,11月11日,修水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陈某某丈夫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终,在杨某某指认下警方找到了陈某某被掩埋的尸体,随后杨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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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认现场视频显示,在一个小山坡上,杨某某被警方控制,带着手铐的双手不停抹泪。陈先生此前接受采访时称,姐姐和杨某某结婚近20年,育有三女一子,近年来夫妻关系不好,姐姐曾提出离婚,但杨某某要其拿出10万元才同意,因此未果。事发几日后,陈先生母亲从外孙女处得知女儿失联、其家中有血迹且杨某某拖地的情况,心生怀疑报警。

   杨某某在警方控制下指认现场 图/受访者供

  2021年3月24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杨某某刑事责任。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4月6日晚,杨某某与妻子陈某某在家中房间内因感情不和争吵,杨某某用钝器打击陈某某头面部致其当场死亡,后用蛇皮袋装好尸体及衣物。次日凌晨5、6时许,杨某某将蛇皮袋埋于全丰镇与路口乡交界的石塔岭路边土坑内,又将陈某某衣物丢在距离埋尸地100-200米处的路边山坡下,后骑电动车离开返回家中。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某符合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陈先生介绍,去年4月,他和家人联系不上姐姐后询问杨某某,得到答复是“离家出走了”,他们觉得不对劲,“如果她去打工,是不可能不联系我的”,又从姐姐读高中的大女儿处得知,杨某某曾在家中拖地,行为反常,并且在大女儿发现血迹后被杨威胁“不给她读书”。

  案发后6个月,杨某某潜逃宁波、武汉等地,照常打工。11月初,修水县刑侦大队跟九江市公安局和全丰派出所派人将杨某某从宁波带回。随后,杨某某交代了杀人的经过和藏尸地点。

  陈先生称,姐姐生前在制衣厂打工,“一个月一千多块钱”,四个小孩中最小的是8岁的男孩,事发后,三个女儿由他和家人抚养,男孩由杨某某父母抚养。

  4月29日上午,陈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庭审当天他们会带着姐姐的三个女儿到场。不久前,他们向九江市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包括这三个孩子签名在内的期望判决死刑申请书,并放弃民事赔偿,“如果法院判死刑的话,这三个小孩子我还是抚养的。” 

  被害人陈某某 图/受访者供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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