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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原银监局长被控受贿超4亿 牵涉包商行案

2021年05月13日 4:13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共古监管局原、局长薛纪宁5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图片来源:希望之声合成图片)

中共银监会内监管局原书记、局长薛纪宁今日(5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薛纪宁被指控超4亿元。

据中共官媒报导,起诉书指控:2002年至2015年间,薛纪宁在担任中央金融纪工委案件检查二室主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银监会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党委巡视办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办理贷款、业务承揽、设立和入股村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37家单位和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00437881元。

检方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薛纪宁“自愿认罪认罚”,该案目前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薛纪宁于1955年2月出生,江苏如皋人。早年曾长期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2003年11月至2007年8月,任银监会监察局副局长。2007年8月,薛纪宁任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3月退休。

2020年6月4日,在退休5年后,薛纪宁被调查。据媒体报导,导火索是内蒙古包商银行系列腐败案。

中国纪检监察报早前报导,2019年5月24日,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接管。

2020年6月4日,专案组对原内蒙古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宋建基,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志涛3人同时立案并留置。

2021年1月底,薛纪宁等原内蒙古银监局正副局长三人被开除中共党籍。官方通报称,薛纪宁放弃监守职责,纵容包商银行野蛮扩张和违法经营,助推包商银行严重信用风险;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销毁赃款赃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为其子换取利益;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据报,除薛纪宁、宋建基、陈志涛外,还有原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刘金明,原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贾奇珍,原包头银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柴宝玉先后被查。

敛财4亿令人瞠目,但比薛纪宁更贪的中共官员还大有人在。此前,被执行死刑的“金融虎”赖小民,敛财数额高达17.88亿。仅在内蒙古,薛纪宁也非敛财最多者,4月29日受审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云公民(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被指敛财超4.6亿;2019年12月被判死缓、终身监禁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被指敛财超4.49亿。

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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