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媒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稳定居民、农业及公益性事业电价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同时,加强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
来源: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