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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1亿余元,茅台原董事长高卫东被判无期

2024年02月03日 6:52 PDF版 分享转发

高院”消息,2月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一案,对被告人高卫东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高卫东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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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高卫东利用担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原贵阳市小河区副区长,原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局局长,贵阳市副市长,贵州双龙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厅长,中国贵州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经营公司、承揽工程项目、获得土地开发权、购买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相关人员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其中465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卫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高卫东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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