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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的小三好惨

2026年01月13日 17:17 PDF版 分享转发

2026年1月5日,一纸判决,把一段持续十多年的关系,按下了,法律终止键。

事情得从一段yp的关系说起。

2012年,18岁的女李某某,通过摇一摇结识了40岁的马某;一边是青春稚嫩,一边是成熟多金,两人迅速发展为地下情人。

马某出手阔绰、情话频频,用金钱与陪伴维系关系。毕业后,李某某赴工作,仍被马某以随叫随到的方式长期控制,关系持续十余年。

期间,马某为其、买车,累计转账700多万元。2023年矛盾激化,双方决裂。

随后,马某持对账单报警称遭诈骗。最终,李某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退赔违法所得。

很多人看到这类新闻,第一反应是猎奇,年龄差、、天价转账。这段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是平等的。

一边是事业成熟、收入稳定、掌控节奏的中年男性;一边是刚踏入社会、资源匮乏、需要依附的年轻

当一段感情建立在资源单向供给之上,它本质上就不是,而是交换。

他给钱、给房、给车,换的是陪伴、服从和随叫随到;她给青春、给情绪价值,也逐渐把,被供养,当成理所当然。

表面是你情我愿,底层逻辑却是控制与依附。而一旦交换体系失衡,关系就会立刻变形。

最大的雷区,在钱。

700多万元,既不是明确的借款,也不是清晰的赠与,而是长期混同在生活、投资、消费里的,模糊资金。

法律上有个很冷的原则,感情不产生当然债权。你们再亲密,只要钱的性质说不清,一翻脸,立刻变成雷区。

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极具现实意味的转折,当感情破裂,情人秒变,债务人,当民事诉讼走不通,直接切换刑事路径。

法院最终判决,不是因为婚外情,而是因为虚构事实、非法占有。

换汇渠道、假扮第三方、虚构费用,这些行为已经完全脱离情感纠纷,进入诈骗的典型构成要件,主观故意+虚假事实+财产损失。

很多人会感慨,谈个恋爱,怎么就坐牢了?

来源:Financial小伙伴,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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