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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控远志明强暴 决定去警察局报案

2016年11月17日 6:25 PDF版 分享转发


决定去局报案

进入应许之地

柴玲写给教会关于远志明的第6封信

2015年3月8日

亲爱的主内兄弟姐妹,长老,牧师们,主内平安!

我非常感谢您们的代祷,支持,和18位牧者的勇敢调查。

我按照马太福音18∶15-17的步骤来面对远志明在1990年强奸我的事,从2011年10月到2015年2月已经整整走了40个月。我感谢耶稣的话语和神的教会,终于马太福音18∶15-17走完了。我跟远志明的对质,从个人私下,到带证人,到告诉到教会,耶稣的话语是信实的,马太福音的过程是成gong的。虽然有人来试图破坏这个过程。但是神和他的教会还是得胜了。

马太福音 18:15-17∶ 如何挽回弟兄

15 “如果你的弟兄对你犯了罪,你就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间责备他。如果他听你的,你就赢得了你的弟兄; 16 如果他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个或两个人一起去,为要使“任何事,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才能成立。”17 如果他不听他们的,就告诉教会;如果他连教会也不听,就应当把他看做像外邦人或税吏一样。

我在这40个月里,付出了很多代价,走了多少里路 (请看附录),甚至在2014年6月24日,我带病去跟远志明会见,始终是为一个信念,神造一个器皿不容易,个人尽最大努力让阿爸天父的心得到满足,为神挽回一个兄弟。但是走到今天,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在18位牧师的调查报告公布之後,远志明对有关“强奸”、“诱奸未遂”、“性侵犯”等指责一概否认;也声明“并将在适当时候诉诸法律,提起诉讼。”继续在主内交通的路,完全被远志明和神州协会堵绝了。远志明拒绝听从以18位牧师成立的独立调查团,在结果公布之后试图否认一切,这就是“连教会也不听”的表现了。下一部该怎麽办哪,圣经讲的很清楚,把远志明作为一个“外帮人”一个不信耶稣的人来看。哥林多前书第6章信徒中间不诉讼就不再适合了。

最初,当J姐妹要我去告诉远志明我已原谅他时,我只是很单纯的以为远志明信主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会有忏悔和认识,道歉承认后,一切就过去了。没想到,远志明会一步步地继续撒谎,直到今天在众多的证人面前还是在撒谎。这已经不再是柴玲跟远志明的事,而是远志明要面对4个受害者,12个证人,在几个事件跨越24年,在三个国家发生,受害者彼此都不认识,在报告中看到远志明作案的手段都很相似,等等这样的指正。所以我请大家想想,是远志明一个人的否认可信,还是4个受害者,12个证人的报告可信?这样撒谎的行为,对所有的惯犯来说是很普遍的。但是专家认为,当这个人选择这样撒谎的时候,那他对教会和社会,就变得非常危险了。

为了教会和社会的安全,我决定去警察局对远志明强奸我的事报案。我在1990年事发后做了一个错误的不报案的决定,以为通过牺牲自己这样可以保护天安门运动的声誉。通过天安门运动的继续可以给中国带来自由,给受害的家人带来安慰。我现在看来,当时的决定是非常地错误。我请神和大家原谅我。尤其是在后来可能受到远志明伤害的人,请您们原谅我的错误决定。今天在耶稣里我才知道,只有耶稣是能给带来自由的道路,真理,和生命。我不能靠自己的公义标准和方式来成就神的公义。

在我2012年底了解到这种惯犯的行为后,我就积极地想通过教会和圣经的程序来解决。中间也被周爱玲牧师误导耽误了很多次,说法包括,“要等候神,神一定会解决的,会做的比你做的更好,你什麽也不要做,要静静的等候神┅┅”这样的教导是十分不对的。直到现在还有人责备我为什麽发表公开信,正确的经文是这个∶“ 你们不要参与那些属黑暗结不出果子的事,反而要把那些事揭露出来,”以弗所书 5:11. 我们一定要破除中国文化【小编推荐:探寻复兴中华之路,必看章天亮博士《中华文明史》】里的面子客气,我们要跟神问一问,如果我们在罪面前互相包庇,爱面子,彼此遮盖,那是神的公义还是我们自己的公义?靠自己公义生活的人是爱神,还是背叛神?我们都是要到神面前去交帐的。

我会在报案后,把报案号再加回到信上。我希望更多的受害者一起来报案!我最初走马太福音,是抱著挽回弟兄的希望,但是程序走完了,挽回的希望在现在是没有了。您们不需要再走马太福音,直接报案就可以了。

对每一个受性强暴的受害者,除了性暴力之外,在举报时还会受到机构虐待(institutional abuse),在这里是属灵虐待。我会在下一封信中再写明。但是神是知道一切的。

无论如何,经过了痛苦的40个月,今天,我们终于开始进入神的应许之地了!感谢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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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柴玲对远志明强奸,按照马太福音18∶15-17 程式为了挽回兄弟走过的40个月的历程

· 2011年10月到11月, 我饶恕远志明後,J姐妹要我告诉远志明。但在电话上受到远志明的要我闭口的威胁和圣经误导;说他不需要认罪忏悔因为他在主里是个新造的人;我心里很觉得不对劲;

· 2012年2月到3月,我看到“十字架”,受感动,试图以交换书籍和DVD的方式忘记过去;向标杆奔跑,致力於结束一胎化政策;

· 2012年11月29日到12月初,神还是要我彻底面对远志明对我强暴的事,重新回到记忆场景中,神给了我深深的医治,使我认识到这不是,也不应该是个可以埋葬的事;

· 2012年12月初我告诉了周爱玲牧师远志明对我的强暴,她分享自己的经历让我祷告,等候神;

· 2012年12月初我给张伯笠牧师打电话,以为帮助主内姐妹为名,伯笠建议不要管这样的事情,很牵扯精力;但是苏晓康可能了解情况;

· 2012年12月初我给苏晓康打电话问远志明的情况,苏晓康突然发怒,摔电话,不允许我再跟他调查远志明的事;我很奇怪苏的反应;

· 2012年12月7日尖子班基金会给周爱玲牧师的教会二十五万美元,8年期限;

· 2012年12月22日,应刘彤牧师的要求,我从午夜写了7个小时,长达12页的信,通过周爱玲转给刘彤牧师,试图请刘彤牧师帮助调查,使远认罪和解;

· 2013年2月飞到加州去分享事工,并见刘彤牧师,刘彤牧师冷冷拒绝调查,并说他相信远志明因为他们是朋友;我从美国西岸5小时流泪而归;

· 2013年3月周爱玲牧师给远志明通话,远志明撒谎诬陷说我到他那里去勾引他;让周爱玲牧师开始不相信我;

· 2013年3月∶听到远的撒谎,我很震惊。圣灵给我一句话,“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几天後感到,耶稣是说,我不仅是救生的真理,我是一切事件的真理;

· 2014年4月18日,写关於饶恕的公开信,信中提到一句自己被强暴的事,但是没有提强奸犯的人名;

· 2014年5月,接到张博立牧师的电话,说苏晓康给他通电话,说在1989年在还有一位妇女指控过远志明强奸,说他相信我;God is good. 神似乎在鼓励我们揭露真相;

· 2014年6月1日到2014年6月24日, 按照马太福音18∶15-17程式,通过不断的电邮联络, 远志明来到Boston跟我见面走第二步程式。远志明在之前给我的电邮和跟云牧师的通话中,口口声声地说他要来“彻底认罪,道歉”,没想到真正见面时远志明突然抛出他所谓的版本,声称是两厢情愿,并有多次性关系,我坚决不同意,并挑战远志明我们都去做测谎证明来证明我们各自的版本,远志明不肯。在场做见证的周爱玲牧师和徐志秋牧师都不帮助维护我,我信任的云牧师也被远志明的谎言所骗,以致我也受骗。远和周都不允许我带丈夫来,我又在生病中。那个会面是很艰难的,我被骗,被羞辱,被3∶1的围攻。但我感到耶稣跟我同在;

· 2014年6月30日我给苏晓康通电话(苏在2012年12月曾给我甩过电话,不允许我再跟他调查远志明的事,感谢主,祷告後神允许苏晓康讲了实话)苏说在1989年6月後,有位在难民营的中国妇女也控告过远志明强暴她,但是苏晓康没有调查和处理;

· 2014年7月13日,我在国外旅行中把会面的备忘录发给远志明,周爱玲,云牧师,并要求他们转给徐志秋,及神州董事会。但是直到今天,没有任何人给我回电邮;

· 2014年11月7日我们跟周爱玲牧师发生冲突;

· 2014年11月14日我跟丈夫去跟周爱玲牧师调节冲突;没达成完全协定;但是同意分开∶周爱玲同意辞去之声董事职位,我不再去周爱玲的教会敬拜,周爱玲不再是我的牧师;

· 2014年11月19日我通过测谎,证明我的见证是真实的。

· 2014年11月24日我通过电邮给远志明,周爱玲,云牧师通知我已通过测谎,告诉他因为他还在继续撒谎,我只好把他交给教会;他们始终没有给我回音;

· 2014年11月26日我给周爱玲姐妹一份长点邮,要求她对我们的不实指控纠正,她至今没回信;我要求她把我的五万美金来建7*24小时祷告中心的钱转给女童之声,来给中国的穷苦妇女,周爱玲始终不回答;专款另用,是不合法的;

· 2014年11月26日,我先生写了“对待性强暴的正确态度”一文

· 2014年11月29日我的第一份信∶“我们永远可以找出真相,你愿意吗?”在我们的电邮圈里发出;除远志明以外的有不良行为的牧师们的名字没有报上。希望他们会忏悔改变。周爱玲收到电邮。一直没有回音;

· 2014年11月24日我跟Gospel Herald联络,回他们在5月份要求我澄清远志明的名的电邮,他们在12月3日决定不发表我的信;

· 2014年12月4日,收到周爱玲教会的信,拒不归还我们基金会的贷款。这是合法的, 但不符合圣经教导和贷款时的信任精神的;

· 2014年12月17日我们的All Girls Allowed开了年终董事会。

· 2014年12月18日晚我进入了神的安息;希伯来书 4:3,3 然而我们信了的人,就可以进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说∶“我在烈怒中起誓说,他们绝不可进入我的安息!”其实神的工作,从创立世界以来已经完成了。

· 2014年12月19日我们的教会团契寄挂号信给远志明的神州董事要求他们调查。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 2014年12月19日12∶37am 曹长青来电邮询问他们网站可否转载我们女童之声上的我的公开信;祷告很久,终於在 2014年12月23日同意他发布,并把刘彤,周爱玲,徐志秋(误以为徐永海)的真名字都复原。 决定不再为他们各自的行为遮羞;

· 2014年12月31日,收到西班牙方面帮助远志明办“天歌“会的牧师的误解和责问。交流後有好转, 但是最终到2015年1月8日他们的长老始终不肯说他们是否面对过远志明,远是如何回答的;

· 2014年12月远志明的Facebook只推销DVD,概不回答责问;

· 2015年1月1日,在度假中看到13位牧者的对我的公开信的回应信,感谢耶稣!

· 2015年1月9日发电邮给王永信按牧团,要求调查,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 2015年1月9日我发表第二封给教会的信—“不靠权势,不靠能力,专靠耶和华的灵!”
· 2015年1月12日晚,13日徐志秋周爱玲各自发表会议备忘录, 我再受羞辱,诽谤,非议;徐周没经受害者同意,过目,和校正的发表不但违反圣经原则,也违了两条法律∶牧师和信徒之间的隐私权,和受害者的隐私权;但是网上的非议和传播,直到今天,还在伤害我的声誉和家人;我对周爱玲女士选择这样的方式似乎是来趁火打劫,趁机报复,深感痛心, 基督徒不该这样做,牧师更不该这样做;

· 2015年1月14日,刘彤牧师给小组长的讲话发表到网上;对我再次不公;

· 2015年1月12日举目发表徐周的信,但是在2015年1月22日我要求举目同样发表我的回应徐周的信, 他们不但不发,反而先给徐志秋看。徐志秋在2015年1月23日,又打电话,又给我电邮,试图用请律师等来威胁我不发表我的第三封信—“如果没有上帝,我们就没有希望”;在2015年2月3日,举目才回信说不发我的第三封信。(2015年3月9日,举目编辑苏郑期英回电邮不肯认错);

· 2015年1月27日,我发表第四封信—“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报告万润南先生对巴黎另一位受难妇女朱女士的见证。God is good!

· 2015年2月10日,终於18位华人牧者宣布成立调查委员会,开始调查;

· 2015年2月18日, 我的教会团契发表对神州协会董事会的公开信,“让公义出现”;

· 2015年2月23日,18位华人牧师公开调查报告;证明除了1989年朱女士在巴黎的强奸报告, 我在1990年在普林斯顿的强奸报告,还有2013年5月的在德国的第三案例的不当行为和2013年9月在巴黎诱奸未遂的第四案例;

· 2015年2月25日神州协会董事发表对“调查委员会”威胁诉讼的公告;

· 2015年2月25-27日我发表给教会的第5封信—“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自由”,感谢18位牧者的调查,谴责神州协会董事的公告;

· 2015年2月27日美国《今日基督教》发表头条关於我指控远志明强暴事件;

· 2015年2月28里神州协会发表通告∶远志明辞去一切事奉和事工;

· 2015年2月28里神州协会发表律师通告,要一切联络通过律师;

· 2015年3月2日,远志明发表声明,承认性过犯,否认一切刑事罪责;

· 2015年3月8日, 我再次给教会写第6封信∶进入应许之地

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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