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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乔∶远志明、中国教会和党文化

2016年11月19日 11:13 PDF版 分享转发


宋乔∶中国教会和党文化

作者∶宋乔
最近柴玲公开指责远志明二十年前她,并要求远志明道歉的消息在网上和海外华人中闹得沸沸扬扬。我很少去教会,但我可以想像,各地华人教会一定也是议论纷纷吧。网民们的说法五花八门,有质疑柴玲的诚信,说她瞎编造的;有说柴玲可能有心理疾病的;有批评远志明是个混混,要他公开做出说明的;也有的把远志明,柴玲和海外民运人士通通贬斥为没有道德操守的胡作非为之徒的;也有对和基督教会嗤之以鼻的。

这件事本身十分具有戏剧性,因为两个很有名的人士,多年以后又先后信了耶稣基督,成了基督徒,远志明还成了有影响的传道人。这两个人的关系本应更加亲近,但突然之间爆出二十年前的“强奸”事件,其轰动效应可想而知。

这一对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是否真的发生过,已经很难证明,其性质是强奸还是两情相愿也难以说清。即使证明强奸是确有其事,也早已过了法律追诉时效的期限。照理,这本该是远志明和柴玲之间的问题,最多也是教会内部的事务,或民运分子的家务事。但是其影响却远远超过了教会和民运队伍的范围,也使我产生了从文化的高度来思考这个问题的想法。

据柴玲所说,她找过远志明的某位按立,这位牧师的态度是要柴玲把这事掩藏起来,因为这可能损害远志明的声誉,进而损害教会和传教的事gong。网上也有人指责柴玲不该把几十年前的旧事重提。他们为远志明辩护,称他如果真犯有奸淫罪,也是在信主得救之前,这罪早已得到主的赦免。果真如此吗?其实就是基督教信徒们对此也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何春勋、何俊明等十三位华人牧师联合发表了一个声明。他们在这个声明里明确表示∶“教会中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掩盖、袒护、包庇或纵容罪恶。爱、宽容、赦免,都不能取代教会对罪恶的清理。教会必须显明其公平与公义的特质。”

他们还进一步申明∶“柴玲姊妹提出的这些很严重的指控,必须经过公正的调查与澄清。如果确属事实,远志明牧师应该坦诚面对,当就自己信主前和以后所犯的罪,勇敢地、彻底地悔改。我们深信远牧师若真心地悔改,神必赦免、洁净┅┅这将会给远牧师和家人带来心灵上真正的自由,以后也可以安然站在基督的台前。深信神也会赐远牧师恩典和力量去面对一切可能的后果。如果事实并非如柴玲姊妹所言,她也要承担自己的责任。”我百分之百地赞同何春勋等十三位牧师的意见。我坚信,事情非如此办,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我一向认为中国人可能是世界上最没有宗教情怀的民族。中国虽然有多种宗教,但中国人里真有虔诚信仰的实在太少。我们中国人对宗教多是抱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人们进寺庙,道观,教堂主要是求平安,求健康,求发财。有时候同一个人可以进出几个不同的宗教庙宇。真正为了信仰而愿意献身的少之又少。各种宗教在中国本土化和世俗化的程度也是最高的。宗教的本土化是一个普遍的现像,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本土化的结果可以让这个宗教变得更好,也可以让他变得更糟。可悲的是各种宗教到了中国后都变得更糟了(可能伊斯兰教除外)。

我们中国文化【小编推荐:探寻复兴中华之路,必看章天亮博士《中华文明史》】里的一些坏东西融入了这些宗教。最明显的是封建专制制度对人们的独立意志,自由精神的压制和打击的做法,被很多宗教接受。中国人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的习惯融入了中国化的佛教,最早主张的众生平等,容许“呵佛骂祖”的传统荡然无存。以至于谈玄说佛成了某些人追名逐利,自高身价的工具。上世纪著名的马列主义佛学家赵朴初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为了迎合中共“反修斗争”的需要,赵朴初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写了有名的散曲《某公三哭》,嘲笑,谩骂在前苏联领导改革的。他不单骂赫鲁晓夫,连赫鲁晓夫的太太和女婿都一并带上,尖酸刻薄,看不到一点佛家宽容大度的影子。今天的情形更加荒唐,中国的佛教寺院大多成了藏污纳垢之所,僧人们也整天为权势名利而奔忙。

各种宗教在中国逐渐朝坏的方向蜕化的过程现在是愈变愈坏。国内个宗教团体都是在宗教局控制下的,和尚,尼姑,牧师们都是公开或秘密任命的。这些神职人员都有对应的行政级别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除了组织控制外,由于共产党的严厉管制,向各种宗教的渗透日益严重。即使海外的华人教会也受到很大的影响。和美国人的教会比,华人教会的牧师和长老,执事们在行事风格上受党文化的影响极深。从中国大陆出来上了点年纪的人第一次迈进教会都会感到回到了六七十年代的中国。如像国内基层领导干部爱以党的化身出现一样,国外华人教会的牧师,长老和执事们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以神的化身或代表说话,做决定。国内各级共产党组织都把党的各级负责人打扮成一贯正确,即使他们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和缺点,也被他们自己或下属掩饰起来。这样做有一个好听说法叫维护党的威信。这种做法在华人教会也很普遍,流行。这些教会领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基督教的一个根本属性就是尊重和爱每一个个体,因为他们是由神造的,是生而平等的。在教会里大家都不顾世俗的辈分,互相以兄弟,姊妹相称。就是牧师在神的眼里也不必普通信众有更高的地位。每一个信众都有直接与神交流的权利。我听说一个很大的华人教会的主任牧师经常以个人的好恶论断信众,随意地取消信众在礼拜日上台侍奉的权利。但他最终被发现曾经隐瞒离过婚的事实,而他的前妻就在附近不远的另一个教会。事情被揭露出来后,好些人以维护教会的名誉和维护神的荣耀为借口替他遮掩。这事情引起了教会里两派信众的严重不和。

有的牧师或执事还很听不得不同意见,哪怕只是对的不同理解,有时这种理解的差异是非常小的。过去二十多年里我听过冯秉诚牧师多次讲道,但我后来对他的讲道渐渐失去兴趣。他在后来经常举一个例子,说一次他们在街上漫步,恰逢一个跑江湖的在表演特异gong能。当他表演失手时就说∶观众中有牧师或僧人的请离开。言外之意是资深的牧师有特殊的能力能干扰这些特异gong能。看来,冯牧师似乎真以为自己具有某种超自然的能力呢。我很担心他继续这样下去,很可能那一天就成了“冯半仙”了。同时我对当年毛泽东被捧上神坛,他也把自己摆到众人之上有了一点理解。过度的权利和无限的吹捧让他昏了头。我说这些是表示我珍视个人独立的意志和自由精神。失去了独立意志和自由精神,人就可能被欺骗和奴役,成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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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基督教信众在中国飞快地增长。有人估计,中国很快将成为世界上基督徒最多的国家。也有人满怀信心地期望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会对中国的前途起不可估量的正面影响。说实话,我倒没那麽乐观。无论基督教在中国有多大的发展,无论中国的基督徒占全民的比例有多高,如果信众们丧失了独立意志,自由精神,过去几十年在以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的旗号下发生的各种惨剧就会在以耶稣基督的名义和天国的神话下重演一遍。

基督教里和世俗社会对事物的评判有不同的标准。我不欣赏那种硬把神、教会和圣经的概念强加于世俗社会的做法,这样做是一厢情愿的,也是粗暴的。我们看到每一种宗教都自称有高于世俗社会的道德标准。果真如是的话,那大可不必对教徒和神职人员的过错以各种藉口掩饰,袒护,包庇或纵容。我很赞赏何春勋、何俊明等十三位牧师的声明∶“教会中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掩盖、袒护、包庇或纵容罪恶。爱、宽容、赦免,都不能取代教会对罪恶的清理。教会必须显明其公平与公义的特质。”

附∶

何春勋、何俊明等十三位牧师的声明

读到柴玲姊妹写给教会的信,我们为其中谈到的问题,感到震惊和伤痛。我们在神面前迫切祷告,凭著圣灵的感动与带领,以此信作为对柴玲姊妹公开信的回应。

一. 我们的原则

1. 教会是神从世界中分别出来、用基督宝血所买赎的属灵群体,是耶稣基督的身体和见证。教会应当竭力遵行基督的命令,维护自身的圣洁(以弗所书 1:4,5∶26‐27;彼前 1:15,2:9)

2. 基督徒(包括传道人)作为“蒙恩的罪人”,会有软弱,会犯罪、会跌倒;当基督徒犯罪的时候,教会应当遵行圣经的教导∶“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加拉太书 6:1)

3. 教会中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掩盖、袒护、包庇或纵容罪恶。爱、宽容、赦免,都不能取代教会对罪恶的清理。教会必须显明其公平与公义的特质。

4. 一个人,在没有重生得救之前,可能犯有各样的罪。而当他真正重生之后,就一定会为自己过去的罪真心地忧伤和悔改,并有悔改的表现和行动(见路加福音19:8 撒该信主后的表现)。

二. 我们的态度

据柴玲姊妹在信中所言,她已经按圣经的教导,走完了马太福音 18:15‐17节的过程。但信中也指出,远志明牧师提出了“另一个版本”,因此“并没有达成真正的认罪和解”,使得该事件目前落入了“He said,she said”(各说各话)的情况。柴玲姊妹在公开信中说,她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是真相,主动接受了测谎专家的测试。信中说,测试结果表明,她所说的都是真实的。现在她希望教会对该事件做出公正的判断。

鉴于此,作为华人教会的牧者,我们愿意怀著对主、对主的教会、对广大弟兄姊妹、对柴玲姊妹、对远志明牧师负责的态度,以诚挚迫切的心,表明我们的态度,并做以下呼吁∶

1. 我们写这封回应信的目的,不是要伤害或论断任何人,而是鼓励柴玲姊妹、远志明牧师以及众教会,采取一个符合圣经原则的方式,去积极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

2. 既然柴玲姊妹已经以公开信的形式,将此事件公诸于众,远志明牧师就应该暂停手中的事工,以严肃、诚恳、公开的态度,来面对这项指控。远牧师应该为自己的家庭,为了教会中那些爱他、支持他的弟兄姐妹,更是为了基督的名不受羞辱,采取合宜的行动。我们认为,基督徒接受测谎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因为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 5:37);但如果事情发展到必须依靠测谎才能得出真相时,我们支持远牧师接受测谎。

3. 柴玲姊妹在公开信中说∶“我希望你(指远牧师)对我的性侵犯和后来的两次欺骗行为 (第一次是2011年11月左右对我说的谎话和威胁;第二次是2013年3月对周爱玲牧师说的谎话)书面道歉。”我们认为,柴玲姊妹提出的这些很严重的指控,必须经过公正的调查与澄清。如果确属事实,远志明牧师应该坦诚面对,当就自己信主前和以后所犯的罪,勇敢地、彻底地悔改。我们深信远牧师若真心地悔改,神必赦免、洁净(“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这将会给远牧师和家人带来心灵上真正的自由,以后也可以安然站在基督的台前。深信神也会赐远牧师恩典和力量去面对一切可能的后果。如果事实并非如柴玲姊妹所言,她也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4. 与此同时,柴玲姊妹在信中提及∶“几位维护远志明的牧师都用神在使用他的理由来说服我不要继续证实真相。并以这件性暴力发生时他还未信主等为他开脱,甚至攻击我为什麽胆敢把这件事讲出来等等”。如果真的有牧师如柴玲姊妹所指出的这样做的话,我们不能赞同这样的做法和说法。

我们深信,神看工人的圣洁,比工人所做的工作更重要;并且,如果一个人带著没有被对付的罪来事奉,既不能被神悦纳,也不会被主记念;我们坚信神的教会不应该掩盖罪恶,而是要靠著神的恩典和怜悯,用耶稣基督的宝血来洗净罪恶。

5. 无论从今日的教会现实还是从教会历史角度,我们都应当严肃、认真地处理此事件。在中国教会的历史上,由于一些类似事件没有“真相”,以至于多年来给教会带来分裂、伤痛、争吵和羞辱。而现在网络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信徒在询问此事,感到困惑不解,已经受到打击,又不知所措。为了对主所托付给我们的群羊负责,对基督的教会和教会的历史负责,我们必须找出该事件的真相,给我们牧养的信徒及公众一个答案∶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 5:37)。掩盖真相,不做任何处理,将对双方都不公平,都是伤害;而最受伤害的,则是主的教会,是教会中许多的小羊。

6. 因此,我们认为,远志明牧师作为该事件的当事人,有责任给关心他的众教会一个清楚的交代。同样,远牧师所在机构的董事会,远牧师所在教会的牧者与长执会,远牧师的按牧委员会,以及湾区牧者联祷会,在寻求澄清该事件之真相方面,有责任为远牧师提供帮助,并且有义务监督远牧师采取正确的行动。为了澄清真相,成立一个有公信力的专门调查委员会是必要的。

三. 我们的盼望

事实上,神若纠察罪孽,没有人能站立得住。我们无论在什麽境况下,各人都当儆醒敬虔度日。因为神是鉴察人心的主, 要我们圣洁。我们诚挚盼望弟兄姐妹为这件事祷告,让这两个家庭以及神的众教会都行走在神的旨意当中。让想藉此破坏教会的魔鬼撒但蒙羞退后。

我们诚挚地呼吁,众教会为此事件迫切祷告,求圣灵动工,使真相得以显露,罪恶得以被清理;受伤害的,得著医治,软弱跌倒的,得以被赦免、被扶持;神的教会得洁净、得复兴,神的名得荣耀。

牧师署名(按姓氏拼音为序)∶

1. 何春勋牧师
2. 何俊明牧师
3. 黄雅悯牧师
4. 刘传章牧师
5. 刘 康牧师
6. 任运生牧师
7. 王天声牧师
8. 王峙军牧师
9. 文耀铭牧师
10. 辛立牧师
11. 余钧牧师
12. 张道山牧师
13. 赵约翰牧师

——原载《华夏文摘》(CND)

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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