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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丹:〝状告政府〞能治霾

2017年01月01日 7:46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

最近中国大陆有这样一位颇有胆量的小伙子,他因去出差,正赶上当地〝十面霾伏〞,于是不久后将郑州市政府告上了法院,理由是〝治霾不作为〞,〝对公民造成了利益损害〞。并请求法院判该地政府赔偿其购买口罩的相关费用32元。有媒体发文评论道,〝因太重而状告政府,只为索赔口罩钱,这位90后小伙子的举动,多少还是有点让人惊诧的〞。

不得不说,这里〝惊诧〞一词可谓是道出了万千读此新闻时的心情。人们或不由得感慨,动辄就爆表,不时从黄色预警升级到红色预警的阴霾天早已在中国上演了多年,而如今,居然有人鼓起勇气,试图通过司法途径来公开毒霾与政治的关系,甚至要将政府送上审判台,这的确令人吃惊不小。显然,这个案子的看点并不在政府能否赔偿这位仁兄32元购买口罩的费用上,而在于公民饱受毒霾肆虐,政府是否应该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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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所有的视线都聚焦在法院的判决和处理上。然而,并非出人意料的是,〝法院出具了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理由是原告〝起诉前并未向郑州市政府提出过赔偿申请〞。对此,法院还表示自己是依法行事,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那意思是,你得先问政府要赔偿,政府若拒绝你了,法院才能管这事儿。

这样的说法是否会令人哭笑不得?毒霾在中国的爆发已不是一天两天了,中国人的肺癌发病率甚至都已经排名世界第一了,大街小巷戴口罩的面孔也日渐增多,这难道还需要特别提醒政府,作为老百姓的父母官,此时应该做什么吗?更重要的是,政府早已通过官媒表明,并非对现实有所不知,只是官方始终认为〝餐饮油烟已成为城市大气雾霾的重要污染源〞、〝北京是中国大陆最宜居城市〞、〝中国霾是中性的〞、〝霾是气象灾害〞才是如今中国人应该面对并接受的现实。

此外,从长久以来,只有数日出现过〝奥运蓝〞、〝APEC蓝〞以及中国人自嘲时说的〝雾霾自救方案〞——〝个人疗法:戴口罩;国家疗法:等风〞就可看出,政府似乎从未想过要将〝治理雾霾〞纳入国家事务中,甚至从未表示过,老百姓遭受毒霾侵袭跟自己的作为有关。既然政府根本就不承认〝霾由人祸起〞,那么若向它提出申请、索要赔偿,会有被接纳的可能吗?或正是因为考虑到,政府定然不会理会这样的申请,那位90后小伙子才直接将郑州政府告上了法庭。

是凡不能好好协商的,最终都会闹上法庭,这不过是现代社会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了。而中国这家法院居然驳回起诉,理由是你们还没〝协商〞呢!这踢过来的〝球〞,显然又让法院给踢回去了。更让人觉得法院根本无意受理这类案件的迹象是,当原告那位小伙子随后按法院所说,真的向当地政府提出了申请,同时又向法院递交了另一份诉状之后,法院便音信全无,就连〝此番诉讼能否立案〞,我们也〝不得而知〞。

有媒体报导称,〝2014年石家庄市民李贵因霾将环保局告上法院,被称为‘雾霾第一案’〞;〝两年过去,‘善良的愿望’被再次提起,可见有效的治理依然任重道远〞。既然此前〝因霾状告政府〞的案子已呈现出〝不了了之〞的结果,那么如今,我们又能否对这桩案件的审判拥有些许期待呢?

不难想像,法院如此〝退避三舍〞,或正是由于司法部门与诸多部门一样,必须接受〝一党〞管辖的尴尬处境,才致使法院根本就不敢对政府进行审判。〝党妈〞都没说话,哪轮的上〝儿子〞指手画脚?只要稍稍对比一下人家〝三权分立〞的国家,就足以看出,中国的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独立的话语权。

值得一提的是,在〝因霾状告政府〞的案子中,原告对政府的指控普遍落在〝治理不力〞、〝治霾不作为〞、〝未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定职责〞等与〝不治〞有关的罪名上。可以说,这样的指控并非一针见血、一语中的。若从政府之所以会〝坐视污染加重而不作为〞的原因加以追溯,我们就会发现,如今中国所呈现出的空气、水源、土地等一系列污染状况都与〝随着时代发展〞的工业化生产有关。

这样的时代是致力于〝以权谋私〞的〝一党〞独裁的时代,这样的发展是以不惜牺牲国民的健康、糟蹋国民的生活环境为代价的发展,而近半个世纪,在中国大江南北如火如荼展开的大规模重工业生产,也是由政府号令,富了权贵、却害了数亿民众及子孙后代的政治工程。若要论及政府的罪过,显然不仅是体现在对〝治理〞的无作为上,而是应直指其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致使大量中国人饱受污染的毒害、深陷患癌危机。如此看来,此罪或可按〝故意谋杀罪〞论处。

来源:DJY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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