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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群专栏】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你敢吗?

2017年03月16日 2:22 PDF版 分享转发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博士)
(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博士)

记者/主持人:蔡紅

3月12日,院长周强在“人大”会议上,居然将迫害709律师作为他的“头号政绩”,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

2015年6月12日,迫害法轮功最大的帮凶,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中共十八大习近平上台执政以来反贪打虎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却让江泽民利益集团恨之入骨。紧接着,他们采取两个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报复行动给习近平“搅局”:一是在经济领域制造“股灾”,A股持续暴跌;二是在政治领域,在全国范围内抓捕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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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7月9日深夜起,在江泽民集团第二号人物曾庆红的亲信、中共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的统一布署下,曾经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王宇、王全璋、谢燕益、李和平、李春富、周世锋等一批正义律师被抓捕。截至2015年底,全国至少316名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维权人士及家属,遭到传唤、限制出境、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失踪等非法对待。

从抓捕709律师到审判709律师,包括将某些709律师“取保候审”,全过程都是非法的。李和平律师的弟弟李春富律师,为营救哥哥被抓捕,被关押一年半之后,“被取保候审”,担保人居然是他本人!他家人见到他的样子,都惊呆了:骨瘦如柴,目光呆滞,紧张惶恐,语无伦次。经诊断,李春富律师患了“”!由此可见:709律师在各种正当合法权益被非法剥夺的情况下,在家属依法请的律师的会见权等全部被非法剥夺的情况下,肯定遭受了难以想像的肉体和精神上的迫害。对709律师的迫害,是江泽民一伙政治流氓残酷学员十多年之后,对有良知的中国人犯下的又一桩不可饶恕的罪行!

联系今年1月14日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号召全国的法官向“司法独立”“亮剑”的论调,联系今年1月25日周强与中共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共同推出“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难看出:周强极力维护的是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以来罗干、周永康、孟建柱三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主导的肆意践踏法轮功学员人权的“无法无天”的司法体制。这个体制,说到底,就是公、检、法三家是一家,在中共政法委书记的统一领导下,最终利用“人民法院”破坏法律实施的体制。

一批又一批冤假错案,正是在这样的司法体制下被“复制”出来的,一批双一批“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贪官,也是在这样的司法体制下被“复制”出来的,上至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周强,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下至公、检、法系统内有权有势的人,形成了一个同属江泽民利益集团的中共政法系统的分支利益集团。正是为了这个利益集团的私利,在街头打死雷洋的恶警,才被免于起诉,放回家过年;周强等人才会臭不要脸的在中共全国人大会议上将迫害709律师作为他的头号政绩。

江泽民一伙政治流氓泼在法轮功身上的一盆脏水叫“反科学”。2008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0日,我因为坚持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被非法判刑5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制作的一中刑终字第3381号刑事裁定书中认定的证据15写道:“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的京公刑技(文)字【2008】第809号文检鉴定书,证明署名王友群,关于法轮功内容的信封、信件881封的字迹是王友群所写。”这个鉴定结论是伪造的,因而是“反科学”的!

在我经历的刑事诉讼全过程中,我多次反复白纸黑字提出上述鉴定结论是伪造的。比如,2009年10月13日,被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内的我,依法写了致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上诉状》。在上诉状中,我明确指出,上述鉴定结论是伪造的。针对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官徐丽文利用伪造的鉴定结论栽脏陷害我,我提出三点诉讼请求:第一,撤销原判;第二,依法逮捕徐丽文法官;第三,徐丽文法官必须赔偿我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不得少于壹仟万元人民币。

刑事诉讼法规定:凡证人证言,必须经法庭质证、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鉴定人是“证人”,鉴定结论是“证言”。据此,在我明确提出上述鉴定结论是伪造的之后,尤其是,我向初审法官徐丽文的索赔金额不是1万,不是10万,不是100万,而是1000万。负责审理我的上诉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法官贾连春,必须依法在法庭上对这份鉴定结论的真假进行质证、查实。

然而,在审理我的上诉案的过程中,全乃至于全世界一切有常识和正义感的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审判长贾连春法官,不仅不敢依法在法庭上对上述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查实,而且,从上诉到最后接到终审裁定书,我一直没有见到审判长贾连春法官!至今为止,我不知道他是男是女,长的什么样!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北京市公安局的鉴定人压根儿就没有见过881个信封,更没有见过881封信,他们的鉴定结论完全是“凭猜测”做出来!预审警官、检察官、初审法官、终审法官全都没有见过881个信封,也没有见过881封信。如果在法庭上质证,不要说881封信了,就是881个笔迹全是王友群所写的信封,他们都拿不出来!一质证,当场,这个欺骗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反科学”的鉴定结论,就就将暴露在光天化之下!!一质证,鉴定人制造“伪证”,预审警官、检察官、初审法官利用“反科学”的“伪证”栽赃陷害我的犯罪行为,就将暴露在光天化之下!

可悲的是,贾连春法官,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强权面前,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强权面前,在中国首席大法盲,现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捍卫的“党法院”的强权面前,跪下了,为了保住头上的乌纱帽,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昧着良心,坚持将这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伪造的鉴定结论,“认定”为我的犯罪证据!

2009年11月26日宣判那天,贾连春法官自知做了亏心事,根本不敢依法在法庭上宣判,不敢邀请一位中外记者旁听,不敢邀请一位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不敢邀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公民旁听,更不敢通知我的家人出庭旁听。我是在等待很久之后,在法庭外的一个小窗口接到“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书的。当时,我在签收时,在个人意见栏明确写道:不服从判决!

如果我在上述状中对这份鉴定结论的判断不是铁证如山,贾连春法官肯定早就以“诬陷”、“敲诈勒索”徐丽法官,判处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了,但是,这种情况没有发生。在贾连春法官制作的终审裁定书中,没有关于我“诬陷”、“敲诈勒索”徐丽文法官的字样!

如果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不信我的话,可以请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派独立公正的专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去调查,看一看到底有没有我亲笔写的881个信封?有没有我亲笔写的881封信?这个调查非常简单,在确认我的笔迹的情况下,一个信封一个信封的数一数,看能不能数出881个信封来?

这里,我大声问一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帮凶,现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你敢请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独立公正的专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调查此事吗?我敢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理直气壮断定这881封信的鉴定结论是伪造的,你敢向全世界人民证明这881封信的鉴定结论不是伪造的吗?

希望之声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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