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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映虹:美国排华时 谁曾为华人捍卫人权?

2017年04月22日 10:24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程映虹

1882年国会通过《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不但拒绝华工入境,而且拒绝在美华人归化为公民,等于单方面宣布中美1868年签订的《蒲安臣条约》中有关中美互相准许移民和归化的条款无效。此法案不但无视美国政府由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也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或许也是唯一以族群或者种族为对象的反移民法案。

美国是一个由移民建立的国家。美国国父庄严承诺接受移民。在200多年的历史中,除了少数情况,美国总的来说坚持了接受移民尤其是难民的政策,但也有极不光彩的时刻,例如三十年代拒绝接受来自德国的大量犹太难民,而从1882年一直生效到1943年的《排华法案》更是一篇反面教材。

那么,在美国国内排华运动甚嚣尘上时,有谁站出来为华人说话呢?

黑人领袖道格拉斯为华人争

最早为华人打抱不平的是著名的黑人废奴运动领袖佛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1818-1895)。道格拉斯出生于马里兰州,父亲是主,母亲是黑奴,为奴隶的母亲生下的就是奴隶。他青年时逃往北方,为自己争得自由后参加了主要由白人废奴派领导和组织的废奴运动,在各地发表了大量演说,创办了《北极星》杂志(北极星是南方黑人逃往北方在夜晚辨认方向的标志),成为废奴运动中最有影响的黑人领袖。

南北战争后,道格拉斯成为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黑人政治家,担任过重要公职,出任过美国驻世界上第一个由黑人和黑白混血人种建立的独立国家海地的大使(海地1804年从法国殖民统治下独立后美国等了半个多世纪,直到自己废除奴隶制后才承认)。今天,道格拉斯名列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政治人物之一,他主要通过自学获得的文学才华使他在美国文学史上也有一席地位,其演说的雄辩力除了马丁·路德·金很少有人企及。

道格拉斯站出来为华工说话时,华工已经成为内战后美国社会在很多问题上的替罪羊,借移民政策的讨论表现出来。虽然离《排华法案》的被提出和通过尚早,但道格拉斯已经察觉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1869年12月7日,他在波士顿一个最初由废奴主义运动建立的著名的公共讲座中说:

“加利福尼亚对中国佬(Chinamen,这是当时对华工通用的蔑称)的态度已经变得很敌意了。它已经把他们逐出了正义的祭坛。它已经把他们打上了贱民的标记并让他们在公共场合成为受蔑视和嘲弄的对象。他们已经沦为残忍对待和野蛮暴力的牺牲品。我们的凯尔特兄弟们——他们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弱者在施与社会偏见时从来就出手快捷——一下就看出这些人是他们可以用手中的木棒予以痛击的对象。他们已经组织了誓与为敌的帮会。”“凯尔特兄弟”是道格拉斯对爱尔兰移民的讽刺,他们自命为西欧古代凯尔特人(Celts)的后裔,在当时的美国社会等级中位于底层,比较粗鲁但又常常敌视新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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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对外来人的存在和影响的敌视和人类本身一样古老。它并不属于某个特定国家或者种族。它甚至并不仅仅存在于不同国家之间,而且存在于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城市甚至同一个村庄的不同人群之间······在印度教徒眼里,没有资格再生的就是贱民。在希腊人看来,不说希腊语的就是野蛮人。对于犹太人来说,没有受过割礼的就是非我族类。对于穆斯林而言,凡是不信先知的就是异教徒······

“我提议,解决人的移民问题,其原则应该高于所有这些冰冷的自私的考虑。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被称为人权的东西。它们并非基于社会常识,但却是永恒的、普世的,不可摧毁的。这些人权包括行动自由的权利;迁移的权利;不属于任何特定种族但被所有人一视同仁和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权利。这些就是你们留在这里的权利,也是你们的父辈前来这里的权利。我为中国人、日本人和其他所有人所要求的就是这个你们现在和将来都拥有的伟大的权利。

“除了人权,我不知道有任何高于它的种族的权利;当人权和国权发生所谓的冲突时,站在人权一边总是更安全。对于美国的蓝眼睛和浅色毛发的种族,我怀有伟大的敬意。他们是有力量的人。在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东西的竞争中,他们不需要有任何恐惧。对完整地赢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他们不需要有任何疑问。

“但是,我拒绝他们的自负和可耻的理论,这种理论把移民权或任何其他最本质的人权都视为己有,把他们自己看作这块伟大的大陆的主人,排斥所有其他的种族。”

对于正在进行的有关中国劳工移民和归化权利的辩论,道格拉斯最后呼吁;“我的立场是对所有可能来美国的人给予自由和兄弟般的欢迎是这个国家能采取的唯一明智的政策。”

人权律师英格索尔批判对华人的

1892年,美国国会投票通过由加州众议员盖里提出的议案,将原来有效期十年的《排华法案》再延长十年。伊利诺州的律师罗伯特·英格索尔(Robert Ingersoll,1833-1899)成为这个法案的反对者中最雄辩和最有影响的人物。

英格索尔出身于一个废奴主义的白人牧师家庭,他本人不但参加废奴运动而且在内战初期为联邦军组织了伊利诺州的团队。内战后他一直坚定地维护自由黑人的权利,在全国各地发表演讲,为他们的各项人权尤其是选举权而大声疾呼,被认为是内战后美国最有影响的人权律师和演说家之一。

《排华法案》由国会延期的次年,英格索尔发表了著名的“华人应该被我们排斥吗?”的演讲,其中说:

“就像任何国家的人一样,普通美国人的想象力都有局限。那些说不同的语言,拜不同的神灵、穿不同的衣服的人都不在他的具有同情心的视野之内······他的想象力远没有强大到能够认识到人类这个概念,只会注意到某些特色。

“由于看不到有一个普遍的人类存在,他把自己观察到的人与人的每一点区别视为低劣的证据,对这些低劣的人他不会抱有人类的感情。如果这些‘低劣’者要求同等的权利,他会觉得被冒犯了,为了维护自己的优越地位他不惜践踏这些所谓低劣者的权利。”

英格索尔在演讲中从最早的英格兰移民的角度出发,回顾了爱尔兰人和德国人在北美的移民史,指出他们都受到先来者的歧视,从事底层的劳作,当他们站稳脚跟后又开始歧视后来者,自己却随着后来者对底层的填补而向社会上层流动。他们对待华人的态度不过是重复了这个历史过程而已。“他们现在不再修筑铁路或者在工地上劳动了。他们现在是合同起草人和签署人,是议员,是政府官员,而人和华人接过了他们曾经的工作······如果任其自然发展,没有立法的干预和暴民的阻挠的话,华人会把意大利人往上面推,而他们自己最终会接管那些低贱的职业。”(意大利移民在欧洲移民中来得较晚,穷人居多,也是受歧视的。)

英格索尔说,华人毕竟是我们邀请的而不是不请自来的(横跨美国的铁路建设、西部诸州的淘金和其他发展需要亚洲劳工,华工是招募来的,尽管华工本人确实要来)。他在演讲中详细描绘了华人在北美的生活和工作,肯定了华工的勤劳、谦卑、节俭、低调、朴素、和善、耐心、细致、专注等等品质,说华人既不偷盗也不乞讨。英格索尔讽刺地说,有些华人抽鸦片,但从不打老婆;有些华人喜欢赌博,但不玩股票。但在对他们有偏见的人那里,所有这些都成了和本土社会和文化格格不入的特征,不但是难以理解的,异己的,也是华人低劣的象征。他们“成了社会的被逐者,在马路上被我们的孩子扔石头,被这些孩子的父亲们群起而侮之。很少有人对他们的权利或者感受有起码的尊敬。他们和我们完全不是同类。华人穿的衣服和我们完全不一样。他们的发式更是奇怪,这就使得我们把他们完全排除出自己同情心的范围。”

英格索尔这里勾画出的其实就是种族主义,尽管这个词半个世纪以后才正式出现。种族主义就是把自我和他者的区分本质化,在这种区分下他者被描绘成难以理喻或者被妖魔化,连他们的积极品质也会变得不可思议和具有恶意,总之完全是非人。例如清教徒的节俭是美德,华人的节俭就不但是守财奴的惜财如命而且简直就是不把自己当人;清教徒的努力工作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而华人的勤奋就是为了发财而发财的贪婪,不知为人的乐趣。对华人的偏见就和欧美对犹太人的偏见类似:他们既是道德上的贱类,但又是某些能力上的超人,总之不是和我们平等的人类。这样,对他们的排斥、孤立甚至迫害就没有了道德顾虑。

华工、黑人、妇女与普世人权

道格拉斯在演说中明确提出了普世人权问题。而英格索尔在演讲中更进一步说:“当人类中即使只有某一个人的权利被轻蔑地对待时,所有其他人的权利实际上就都受到了威胁。我们不可能在摧毁别人的自由的同时却能保全自己的自由。”

这些话让人们想起了镌刻在美国大屠杀纪念碑上马丁·尼姆勒牧师(Martin Niemöller)那首著名的诗,反思纳粹统治下人们对其他群体受迫害麻木不仁,最后孤单无助也成为纳粹牺牲品的历史。英格索尔这段话的意义和尼姆勒牧师一样,但却早了半个世纪,而且针对的是一个远远不是那么可怕的制度和现实,这不但充分显示了他的敏感和远见,而且也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和政治现实下,人性中恶的本质和潜在危害都是一样的。

所以,道格拉斯和英格索尔对于排华运动和排华法案的批判和拒绝是建立在对普世人权的坚持上的。他们为华工发出的呼吁是他们投身的整个民权运动的一部分。他们是当时美国社会的维权人士。他们在内战前都反对奴隶制,内战后都反对种族歧视,呼吁落实黑人的政治权利。他们都是女权运动的支持者,两人都发表过大量和妇女权利有关的演说,主张给妇女选举权。性别和种族关系中的不平等和冲突在他们眼里不但是美国社会的大问题,而且是互相关联的,都是和这个国家立国的原则相矛盾的。

臣民心态:晚清华人的值得反思之处

那么,今天回顾美国当初的排华运动,就华人本身来说,被从众多族群中单挑出来成为受害者,难道就没有一点值得自己反思的问题吗?我认为还是有的。

母庸置疑,华人和其他族群一样,既对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个贡献就华人来说恐怕还超出了人口比例,也有自己族群在文化、工作和生活习惯上确实容易引起其他族群并非都出于恶意的误解和不满。但是,这是多族群社会的常态,而且其他族群也有类似的问题,一定意义上是彼此彼此。你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你,但能相安无事就好。

真正成问题的,我想还是华人把在清王朝下习惯了的臣民心态带入了移民国,由此不但引起了他人的不解和轻视,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困境。美国这个移民社会的成员在与社会的关系上可以概括为两种。第一种是争权、用权和维权,把权利视为理所当然的身内之物,参与公共事务就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第二种是争自由和保自由,从人身自由到其它自由。

权利和自由实际上又是一体两面,是多数移民尤其是欧洲移民背井离乡前来美国的最重要原因。由此决定了在与母国的关系上,多数移民也远不如华人这样始终难舍难分,当他们远渡重洋时,心里想的就是与母国的告别而非念念不忘。他们或许保持母国的文化,但比华人对母国的认同感要淡薄得多。

而臣民心态首先使得华人基本没有权利意识,视公共事务为官家独揽,于己无关,而自由更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其次,既然缺乏权利和自由概念,远离公共事务,于是就把赚钱作为唯一目的,经济自由作为唯一自由。再次,这种臣民心态使得华人始终在心理上认自己为“天朝之后”,难以认同美国社会,这就难免让人产生华人社区整体自外于社会的印象。相形之下,为了自由和人权而来到美国,这个适用于其他族群的移民原因基本上不适合当年的华人(也不适合黑人,但黑人后来把争取自由和人权作为主要目的)。当然,这并不是说其它族群就不是为谋生而来,而是说他们对权利与自由的体认毕竟比华人要敏感得多。

和美国很多族群相比,对权利和自由的这个认识上的差别是当年华人在美国遭受困境的内在原因。天朝臣民心态和华人社区的自我封闭性之间有深层次的联系。正是这种心态导致的封闭性客观上助长了其他族群把华人视为难以理解的经济自利性动物从而他者化的种族主义态度,将他们对公共事务的漠视看作对人权和自由的无动于衷,将他们本来对于社会有积极意义的文化和生活习惯从反面去理解,再把本来就是消极的表现妖魔化。华人就这样被本质化为低劣种族从而被肆意欺凌,反而是其他族群的社会活动家挺身而出为华人维权。

今天回顾美国当年的排华史,最值得记取的教训是:臣民心态下对人权和自由的漠视甚至无知,是华人群体遭受歧视甚至迫害的内在原因。反过来,道格拉斯和英格索尔当时就清楚地提出普世人权的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他们为美国这个民主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黑人、妇女和华人(可以视为是在美国的外国人)——争权和维权。这个姿态和立场,即使放在今天的很多国家,恐怕也难以成为无可置疑的政治和伦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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