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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廷阁律师揭四川凉山州中院案件审理两次“穿越”

2020年01月13日 23:48 PDF版 分享转发

维权律师卢廷阁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社交网站图片)
维权律师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社交网站图片)

希望之声2020年1月13日】(记者岳文骁综合报导)河北律师卢廷阁2017年在代理一起案件时,被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殴打致昏迷,但他维权逾2年都没有结果。他近日发文揭露中级法院办理案件材料不属实、玩“穿越”、拖延等一系列不负责任的问题。

卢律师近日发文称,2019年12月17日,收到四川省凉山州中级法院的二审《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居然写着2018年12月27日。到2019年12月23日,凉山中院打电话联系称,因故延期开庭。

2020年1月11日,又收到四川省凉山州中级法院的二审《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2019年1月15日!落款时间却是2019年1月6日。卢律师调侃说,这是成功完成2次时间穿越,实属不易!

卢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他所涉及的案件是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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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律师披露,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所有的罪名都是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该案是指一位50多岁的女学员“散发材料”。但是律师认为“当然她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证据证实她散发了”。

卢廷阁:“证据不充分,没有法律依据。这是直接方面,从宏观来讲,所有的法轮功案件的辩护观点,指控‘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公诉方证实不了‘利用了什么x教组织’、‘破坏了什么法律、法规的实施’。所以所有法轮功案件,它绕不过这个证明事实,所以不管细节怎么样,光这一个指控的罪名它就绕不过去!也证明不了,也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所以说(学员)是无罪的。”

关于凉山中院延期开庭,卢律师说“我们接手这个案子时是上诉之后,然后发回,理由当时法院考虑一点,就是新的司法解释刚刚颁布实施,这个案子涉及到这个问题,就说‘新的规定’,然后发回。”

卢律师之后还代理发回重审的案子,“(法院)多次不让我们带包和电脑出庭,我们一直没有开庭辩护,无法开庭辩护,然后他们就在我们无法出庭的情况下给出了判决。这个判决和原来那个判决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卢律师说,现在法轮功学员又上诉,他继续代理这个上诉。

卢廷阁:“上诉之后,我们又增加了一些理由,你剥夺了律师的辩护权,在她有律师的情况下,你不让他进去,然后还违法的给她们指定律师。另外从事实方面,我们认为,判她的证据不足,因为他们把几个人的证据材料放的一块,搞混了!证实不了哪个人的材料是哪些,他们就随便装了几个袋子分给这几个人。这是侦察程序上非常忌讳的方面。所以就无法证实这个东西是她的。再加上综合指控那个罪名就不能成立。”

卢律师说:“法院连续两次把时间搞错,这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错误了,反映了他们对这些案件的重视程度,不负责任、完全是走过场。我听我的当事人说:她的材料,上一次开庭也是把时间搞错了,(法院)把上一次的传票拿出来,把时间改了改,就给她发了。所以他们走过场、不负责任,反映了这种态度,不去认真的研究这个案子。”

卢律师认为应该给他们指出来,让他们以后能够避免这样的低级错误。

卢廷阁:“因为之前,第一次的时候,我还专门提醒过他:你这个时间搞错了,回头再发的时候,记得这个时间搞对了,不要重犯。我提醒他们要认真对待这个案子,要负起责任来。”

卢律师最后感叹:“这里的司法很好地保护着殴打律师的法警,这里的法院创造了连续同一违法达5次的世界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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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卢廷阁律师揭四川凉山州中院案件审理两次“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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