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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覃永沛被指颠覆政权遭起诉

2020年03月05日 23:05 PDF版 分享转发

广西覃永沛律师(图片来源:希望之声)
律师(图片来源:

【希望之声2020年3月5日】(希望之声记者田溪采访报导)广西律师覃永沛被扣上所谓的“煽动罪”近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预计代理律师将于数日内首次与他会面。外界则担心,当局会以审查为借口拖延审讯。南宁市公安局周一(3月2日)发出起诉通知,覃永沛妻子邓晓云证实此事。

大陆人权律师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覃永沛当然不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罪名,而且当局首先违法。

卢廷阁:“他当局也好、司法机关也好,什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它得有证据,对不对?没有证据就不是。把这个取证责任放在司法机关身上,而不是我们站出来:他没罪,他没罪。但是他首先在这个过程当中违法了,对不对?先不说在实体上够不够成犯罪,就说在法律程序上,司法机关已经违法了。首先抓他应该先布置证件,应该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然后应该有相应的程序。案子什么机关办的?涉嫌什么罪名?羁押在什么地方?羁押措施是什么?必须得这样走。至少现在没有。”

“第一(应该)向本人出示证件,然后要出示传唤证、或者拘留证,而且拘留证必须通知家属,给家属发这个拘留证,叫“拘留通知书”。如果是指定监视居住,在什么位置、什么地方?这个也要通知家属。对,没有。就从程序违法这个角度,我们有理由怀疑你这个案子是怨假错案。程序是自然保持实体的,为什么有违法程序排除呢?就是你在程序上违法了,导致实体证据和实体审判都将受到影响”,卢廷阁说。

记者问:有律师解释:必须有这个能力:有军队、有武器,有能力颠覆国家政权。一个律师手无寸铁,怎么能颠覆国家政权?

卢廷阁律师表示认同:“不管是煽动也好、颠覆也好,国家政权,罪名是国家政权,就是受害者是国家政权。其实从法理上讲,国家政权是颠覆不了的。只能说,颠覆的只能是执政党的执政权,国家政权它在那摆着呢,为什么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中国来讲,国家行使人民权利的机关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政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了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所以由全国人民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个东西普通人是颠覆不了的,只能说如果要颠覆,只能说把所有的全国人民违背它的意志,产生另一个政府、行政机关。你想想,一个人或者某个组织他能把全国人民的意志扭转了吗?不可能。”

卢廷阁说:“反过来讲,只有有可能。它在颠覆,它实际上扭转了人民的意志。它首先从选举上,它不是真正的选举,它是假的,它并不代表真正的民意。然后它产生了这样一个国家权力机关。”

卢廷阁律师说,从法理上来讲“(颠覆)国家政权”这种罪名根本就不成立。

卢廷阁:“通俗的比方:这个国家的权力、国家政权好像一把椅子,这椅子是在这的,它不会消灭,除非把全中国人民都消灭了,它才能消灭,只要全国人民都在,这把椅子是不会消灭的,只是谁坐上的问题。所以从法理上来讲(颠覆)国家政权这种罪名根本就不成立。所以好多颠覆国家政权的案子我也看过,但是很少在这方面论证的哲理,当然也有,不过篇幅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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