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末路,传统华夏文化精英的慷慨悲歌
文:亦鸣
身无半亩,心忧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身为明朝官员的孙传庭,相比并不漫长的仕途,完全是一个传统的中国文人,在他50年的人生岁月中,大多数时间,他都不过是一介书生。
1593年,出生于山西代县一个军籍家庭的孙传庭,自幼智力超常,聪明绝伦,是那种天生的读书料。13岁的小小年纪,就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童子试。而根据历史典籍记载,孙传庭在26岁前,大小数十次考试中,几乎都是次次头名,妥妥的学霸型书生。
1619年,26岁的孙传庭,顺利考中进士。对任何人,这都当然都是足以自傲的荣誉;但对于他,却可能多少有些遗憾:从来独占榜首的他,他这次只是三甲第41名,排在40名的袁崇焕之后。
两个排位并不靠前的书生,从来握笔捧卷的双手,却最后成为指挥千军万马的巨臂、大明朝扭转干坤的军事希望:一个在东震慑外患,一个在西荡压内忧。——可惜,是无力无能面对历史风浪的平庸崇祯,浪费了的希望!
谁还记得那前面39人呢?——这,也再一次说明,一次考试,单纯的名次,都不能说明一个人真正的能力和未来造化。
完美的传统文人情操
中进士后,孙传庭按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读书人路径,进入官场。
他仕途的起点,是当时权力体系的基层:知县。先后在河南永城、商丘主政。期间,关心民生疾苦、办事得力、手腕高明,政声口碑很好。
仅仅5年后,31岁的年纪,就提拔到中央政府,成为吏部验封主事,再升至稽勋郎中。
此时,正是魏忠贤的宦官势力与东林党人激烈政争的时期,内有天灾人祸不断,外有满清外患日浓;大明朝廷上下,却君昏臣劣,党同伐异,你死我活。
有心报国,却四望无门;遵循孔子教训: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目睹政局污浊的孙传庭,毅然辞职回乡,远离朝廷是非。
这一去,就是十年!
从32岁到42岁,在政坛,这无疑人生建功立业最关键的十年,孙传庭就这样果断放弃,重新归位为纯粹的知识分子。
在我们的印象中,满清斯拉夫进一步蛮夷化后,此后已降的官场,更多的,是不知廉耻、没有底线的买官卖官、是不择手段的蝇营狗苟,哪里还能听到,这样道不到不与谋、主动弃官不做的奇闻。
天下有难,舍我其谁
然而,退隐江湖,依然心忧天下。
1630年,陕西起义军攻入了山西;1634年,满清军队竟然绕道大同越过长城,突入塞内,并攻克了孙传庭的家乡代州。“虏乃三入(三次入关),寇则七年(作乱七年)”。内忧外患中,大明已如风中残烛、大厦将倾,
天下大乱,哪里还容得下一张清静的书桌。
许多聪明人,已经一眼望见了帝国的末路黄昏,开始了改朝换代后安身立命的考虑。
对国家混乱与民众苦难忧心忡忡的孙传庭,无奈合上书卷,打破多年退隐的沉默,开始逆流而上。他给崇祯上了一道疏,叫《有敌情必有虚怯之处疏》,主动请缨陕西巡抚。
当时的陕西,天灾人祸,民众了无生路,“贼乱关中”,成为数量达到百万的所谓“贼窝”。这种地方的行政官员,自然是火烧屁股的交椅,不可能安稳,从1626年至1636年间,10年间,陕西巡抚连换7人。
焦头烂额的崇祯,面对陕西这个烂摊子,四顾无人时,正好来了上书献策的孙传廷。
1636年,孙传庭被任命他人避之不及的位置:陕西巡抚。然而,除了一顶乌纱帽,基本的军队和粮草,崇祯一样也给不了。
最后,带着象征性的6万两军饷,书生孙传庭,无中生有,在榆林征募了3000人,命为秦军,开始了力挽狂澜的个人传奇。
动刀利益集团,扭转危局
此时的陕西,多年战乱灾荒后,朝廷加征“辽饷”“剿饷”“练饷”不断,民众的负担,早已不堪忍受,民怨达到顶点,无法生存的百姓,只能加入起义队伍。形成恶性循环。
减轻民众的苦难,必须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然而,要恢复社会稳定、平息内乱,必须养兵打仗,要粮要钱,怎么办?
孙传廷的做法,是崇祯皇帝自己,到死都不敢采取的作法。
他采取的做法:是挑战潜规则,向既得利益阶层的富户豪门下手。
他发布命令,要求豪强权贵,交出多占的屯田,交齐偷漏的粮款,“地不容失一亩,粮不容遗一粒”,拒不执行,则乱世重典,直接砍头示众。
这其实是并不难想到的办法,但是,却是最考验胆略的办法。面对有权有势的既得利益阶层,是比直接找老百姓收钱,压榨民众,阻力和难度都大得多的选择。后来,他也的确由此祸起入狱。
苟利国家生死以,无私则无畏的孙传庭,依靠清屯,解决了粮款难题,最终养成了一支精锐的秦军。
如果崇祯是一个稍微明智的君主,其实,他已经不难从孙传廷的实践中,得到打破明末僵局的启示,可惜,他不是。
书生练的兵,能行吗、管用吗?
其时,崇祯任洪承畴为三边总督,专剿潼关内的义军;任卢像升为五省总理,专攻潼关外的义军。这两人,都是声名赫赫的将领,洪承畴手中的秦军,卢像升的天雄军,均是明朝的主力部队。但是,他们一直未能彻底挫败“闯王”高迎祥的义军。
地方官孙传庭的任务,仅仅是协助这两个朝廷正规主力军。
谁曾想,一介书生的孙传廷,却表现出杰出的军事天才,作为地方部队的秦军,却完成了精锐主力没有完成的任务。
孙传廷设计,引诱高迎祥深入关中,在著名的黑水峪之战中,激战四天,彻底打败了义军,活捉了高迎祥等主要将领。高迎祥等人被押往北京,凌迟处死。
从未带兵打仗的书生孙传庭,一战成名。
随后,他连续剿灭了几股重要的义军势力。迫使残留的义军,无法立足陕西,被迫转移到河南发展。短期内,他的威名,超过了名将洪承畴。
他以其独有的睿智、多谋、果断,使造反义军多次处境艰险,一次次扭转局面,成为独撑大明的柱梁。
1638年,孙传庭奉命出征,合力洪承畴,打败招降了过天星、混天星、大天王、张献忠、罗汝才等几股义军势力。最主要的李自成部,仅剩十八骑突围而走,几乎全军复灭。
陕西民众,得以从战乱饥荒中,得以安宁喘息。崇祯的西部心头大患,终于平定。
然而,平庸猪头的崇祯,却又下了一步臭棋,他把洪承畴、孙传庭、卢像升,全部从剿寇主战场调走。这,给李自成留下了死灰复燃、东山再起的空间。
更可悲的,是猪头崇祯,根本辨不清是非曲直,在打乱了既得利益的权贵诬告下,是非不分,竟将孙传廷以类似莫须有的罪名,关进监狱,长达三年。
卸磨杀驴,谁知,磨还没拉完!
这期间,明朝可堪一用的名将孙承宗、卢像升先后去世,洪承畴、祖大寿则“晚节不保”,投降了清军。而这边,因河南大灾,大量饥民走投无路,李自成的力量,如雨后春笋,迅速燎原。
猪队长崇祯,没有得力者去赈灾安置,化解灾难;而是亲手把大明最后的长城,关起来了。
于是,局势迅速恶化。1641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接着,兵围开封。开封告急。
崇祯环顾四周,无人可用,这才想起了义军的“克星”、身处牢狱之中的孙传庭。于是释放,重用。
而他的面前,已经是糜烂不可收拾的残局。
孙传廷该如何选择呢?昏庸刻薄的崇祯,明明是不值得忠;投靠协助李自成,百姓的命运会更好?他也看不上!推辞退隐,如何忍看天下鼎沸、苍生受难?
我们不难推想,忍辱负重、心忧天下的传统文人孙传庭,这样关头的斟酌与权衡,最终,以舍我其谁的姿态,去承受他相信最利天下的压力。
1643年八月,被委任兵部尚书的孙传庭,在崇祯催逼下,在条件不备、时机不适之时,无奈亲率白广恩、高杰等部10万人,出师潼关。
潼关之战,明知出关迎击李自成,犹如飞蛾扑火、必死无疑。但皇命难违,不得不迎败而行,出关时,孙传庭顿足叹息:“奈何乎!吾固知往而不返也。”
最后,潼关战役毫无悬念地失败了。
九月,明军在河南郏县兵败,李自成一日内追杀四百里地,明军四万余人战死。
十月初,李自成攻克潼关,总兵白广恩、陈永福投降李自成。李自成以十万精锐,主攻孙传庭。
面对愚拙的上司、污浊的时代、不堪的危局,山穷水尽的他,又该如何选择:
尽人力顺天明、问心无愧地退隐江湖?或者继洪承畴类之后,去满清寻找自己的舞台?哪一种选择,对他个人来说,似乎都算出路。
原本可以像历史上无数战败的将领一样、或投降或逃命的他。最终,却以一介书生,跃马挥刀,冲入战场,力战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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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选择了一个传统文人,最体面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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