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港版国安法将排除外籍法官审理

图为民主人士抗议人大拟推。(美联社)

【希望之声2020年5月26日】(希望之声记者斐珍综合报导)中共人大强推「港版」香港民怨四起,人人自危,国际社会对此也十分关注。 《路透》今天(27日)引述知情人士的说法表示,中共制定的「港版国安法」,将不允许外籍涉及有关案件的审理,此举让外界担忧香港的司法独立性恐将不保。

据报导,禁止外籍法官审理相关国安案件的提案人是香港区人大代表陈曼琪,她在24日的人大会议中建议在香港法院设立专属的「国家安全法庭」,法官全部中国籍,必须无外国居留权。对此,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者陈弘毅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大多数香港市民都不希望国安法改变香港原有的审判制度。

报导中提到,香港在英国殖民时期,执行的是「普通法」(英美法系)制度,有别于中共执行的社会主义法制。在1997年香港回归后,北京政府为让港人以及外资安心,祭出「一国两制」,香港得以沿用原有法律体系,保证「司法独立」,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2条指出,「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因此,就此法源,香港的法官并没有国籍限制。

不过,据《路透》报导,有知情人士透露,中共计划在推行「港版国安法」后,再拟案禁止外籍法官审理有关中共国安的案件,且相关法案很可能在今年9月香港立法会选举前颁布。香港当地律师和法官在获悉此消息后都担忧香港的司法独立性将受到挑战与威胁。

「香港大律师公会」(The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对此直批,中共在未经咨询以及当地立法审查的前提下拟制这项法案,将引起香港和国际社会的严重不安!

报导还指出,香港1997年主权转移中共后采用外籍法官的做法,是源自当时的安排,目的在于协助维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信誉。

目前香港终审法院共有23名法官,其中15人是来自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外籍法官,但他们都属于非常任法官。

全国人大港区代表陈曼琪24日在人大会议上发言,建议在香港法院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法庭」,相关法官则由香港永久居民中,选择在外国无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担任。

据了解,中共排除外籍法官审理国家安全案件的作法始于澳门。澳门立法会2018年修法,正式规定法院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时,必须由「中国籍法官」审理,排除外籍法官。

中共至今尚未提及,「港版国安法」的完整立法工作何时完成。但据消息人士和全国人大代表透露,「港版国安法」很有可能会在9月香港立法会选举前颁布实施。

本文章或节目经希望之声编辑制作,转载请注明希望之声并包含原文标题及链接。

原文链接:路透:港版国安法将排除外籍法官审理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禁闻网责任编辑:乔枫
赞助商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