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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长青:小说的衰落和狄更斯的顿悟

2020年09月04日 9:25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台湾《看》杂志,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美国南达科他州立大学教授博顿(Joseph Bottum)的英文新书《衰落的小说》(The Decline of the Novel)引起反响,因他提出:当今小说在衰败,20世纪,尤其1950年后,基本没有臻品,多是平庸之作。什么原因?他认为现代小说缺乏三要素:weight, gravity, seriousness(分量,吸引力,严肃性)。

博顿认为,小说是西方文明的艺术形式,18世纪兴旺,19世纪达到艺术顶峰,成为西方新教(Protestant)的艺术形式,特别强调了其内在的宗教精神。美国保守派月刊《评论》(Commentary )资深评论家Joseph Epstein在该刊今年5月号撰文“小说出了什么问题”中用一个词epiphany(主显节)来形容今天小说所缺乏的要件。主显节指耶稣显灵的纪念节日,也译为“顿悟”,即耶稣显灵、人性展现。而当今小说则丧失了18、19世纪那种基督教伦理道德精神、那种英雄主义光芒。众多当代小说都是写颓废、病态、平庸、无聊、琐碎,甚至反英雄主义等。

19世纪小说高峰期的代表是狄更斯、雨果、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这是我的排列),其中狄更斯的艺术成就最高,可谓传神地表达出epiphany——对耶稣基督精神的“顿悟”。狄更斯怎样达到这个境界?他至少有五个得天独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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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受“剧情”影响,重视小说人物和情节。

莎士比亚被视为西方文学重要鼻祖,他的作品主要是剧,而剧,就要有“剧情”,即“情节”很重要。没有吸引人的情节(故事,人物),“舞台剧”就很难演下去,观众可能睡着了。所以一般剧本,都要有比较强的吸引人的剧情。狄更斯“师从”莎士比亚,熏陶、造就了他的编故事能力和喜好,而不是“说教”。狄更斯的小说,故事性都很强,故事一环套一环,如悬念、包袱、人物间内在关系等,总能达到“无巧不成书”的纯青地步。而这个“炉火”,与受莎士比亚影响,或说他有意从莎翁那里吸取文学(手法)营养有直接关系。

第二,展示(show),而不是说教(tell)。

莎士比亚的作品主要写人性、世间冷暖:嫉妒,虚荣,崇高,卑琐,背叛,忠诚,爱情,滥情等等。这些都是永恒的主题。人们所以感兴趣,因为这就是人生、人类的过程、周边发生的事,所谓“社会百态”。狄更斯细看莎士比亚,不仅熏陶出编故事倾向和能力,也更吸引他对人性的关注,所以狄更斯的作品,总是能通过展示(show)故事而达到讲(tell)道理的效果。以他的代表作《双城记》为例:崇高,用替情敌而死的卡顿展示;残忍,是革命编织女的形象;忠诚,是银行老员工;纯真,是马内特医生的女儿等。

同样高举人道主义旗帜的雨果,也是一位很会用show(展示)来完成思想表达的伟大作家;但他在最后一部作品(也是他思想性最高的)《九三年》中,还是忍不住用老伯爵和青年革命将领的辩论,来大段地Tell 他的想法(对法国大革命的评价)。在俄裔美国作家安兰德(Ayn Rand)的作品中,纯说教就更显着了;尤其是在她的代表作《阿特拉斯耸耸肩》(Atlas Shrugged)中,居然安排了主角长篇演讲(长达60页)! 即作者迫不及待、无法忍住跳出来直接宣扬自己的理念和人生哲学。而狄更斯则用小说的人物和故事更娴熟、自然地传递了他的人生哲学;让读者更能自然体味感受出。这是更难、艺术性也更高的,即古人所说的“寓教于乐”。

第三,近水楼台的“直通车”。

莎士比亚是英国人,作品语言是英文,这又使狄更斯“近水楼台”,获得“直通车”的便利。其他语种作家要靠翻译才能接触到莎士比亚,而翻译后的作品不仅严重损失了原着的语言美,其思想和文化内涵也被折扣;对东方语种的作家来说,从翻译作品中折损的语言和思想文化更严重,导致无法准确理解作品原意。例如雨果的《九三年》,是中国的翻译名家郑永慧译的,却把全书最画龙点睛之笔完全翻译错了,展示译者根本没弄懂原着精神:在辩论法国大革命的对错、理想的坚持与否等重大问题后,青年革命将领把抓到的保皇党对手老伯爵偷偷放了,宁可自己被惩罚上断头台。老伯爵走出监禁地后,对天长叹一句“My faith!” 郑永慧译成了“真有这回事!”即使直译,也应是“我的信仰!”,“我的信念!”;意译应为“我的上帝显灵了”,或者“我信对了!”等,因是他的基督信仰战胜了意识形态。

而狄更斯直接从母语的精湛艺术里吸取营养,直接继承了母国的文学传统,等于是乘“直通车”且没有因“转车”或“转机”而跑错机舱门的差错。每个作家都首先受本国文学传统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巨大、伴随一生的。而狄更斯在这点上太幸运了,他一生都坐着“直通”快车。

第四,人生的独特起点。

狄更斯的另一幸运是,他不是出生在富豪之家,而是13岁就因家境贫寒而被迫去做童工。童工经历给他提供了宝贵的最初人生体验,使他了解社会底层和人生百态。但如果他一直做苦力工,就没有后来的“作家狄更斯”。他16岁时,做了法院的速记员,这又是一个机遇,训练了他的速记本领;这点对作家来说很重要:有人形容灵感像手里的沙子,不马上抓住(写下来)就会从手里流掉。速记把稍纵即逝的想法、灵感等迅速变成文字。中国古人所谓“不动笔墨不读书”也是这个道理;看到好东西不马上记下来就等于白看了。狄更斯的“速记”功夫给了他超过其他作家的“跑鞋”。

除技术层面外,法院速记员接触到很多案例。官司是更聚焦反映人生百态的舞台,是更浓缩的极端化人生的展现。狄更斯近水楼台,他的很多作品都跟官司、破案有关。所以,当一回法院速记员,对艺术天分极高的狄更斯,从语言技巧上、故事上、人生观察和思想上都得到了独特的收获。

结束法院速记员之后,狄更斯开始做记者,继续训练了写作和观察社会的敏锐能力。从童工、速记员到报社记者,这三种职业为他的作家之路提供了最好的铺垫。

第五,与上帝的距离最近。

但前面这一切,都还只是表层,使狄更斯成为最闪亮的文学灯塔之一的根本,是他本人是一个“great man”(伟大的人)。而这个great man的造就,是他出生、生活在基督教文化背景的国家,从《圣经》里接受了爱、怜悯、慈悲,尤其是救赎等价值。这些思想精髓贯穿狄更斯的所有作品,可谓他的精神指南。而东方作家的作品里极少见到这些东西,尤其罕见救赎(redemption)。救赎不仅带来人性的闪光,更带来人类永远的希望。

没有耶稣基督的榜样力量和价值资源,难以想象狄更斯会写出《双城记》中最后那个情节:替情敌而死!如果没有基督信仰,也不会有全书结尾最画龙点睛的台词:替情敌走向断头台的伟大志士说,我一生做过的所有事,这件(替情敌而死)是更好、更好的;我现在要去的地方是我所知的更好、更好的归宿(一定会进天堂的崇高)。这是狄更斯的思想境地,而这个境地,只能是一个信仰者的理想境地。

从狄更斯,到雨果,再到俄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这四位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都是熟读《圣经》的基督徒。而在没有基督文化历史的东方,几乎找不到闪烁伟大人道主义光芒的作品。即使后来有悟性成基督徒的作家,或以宗教背景写作,也难以领会西方基督文明的精髓。例如日本的基督教作家远藤周作的代表作《沉默》,结尾竟然是一个基督徒为了活命和食物等生活,踩踏耶稣画像,放弃了基督信仰。基督徒远藤周作表达的东西,竟然与狄更斯们正相反。

狄更斯的作品,总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给人光明和希望。人类的理想精神永远获胜!这种乐观主义、希望之光、人性美丽必定战胜黑暗和邪恶的信念是他的作品拥有持久魅力的根本原因。

而在当代小说中,很难找到狄更斯作品中这种基督精神和英雄主义光芒。所以,博顿教授在他的《衰落的小说》一书中感慨道,”The novel didn’t fail us, we failed the novel.”(小说没有对不起我们,是我们的小说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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