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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评论】港共再就陈同佳案说谎

2020年10月05日 20:11 PDF版 分享转发

近日,再就潘晓颖命案引发外交风波;疑犯出狱近一年,声称要前往台湾「自首」却一直未见成行,早前死者潘晓颖的父母,再向陈同佳发出公开信,以及接受传媒采访,引起陈同佳再作回应,以及香港与台湾政府双方的隔空交锋;台湾指控香港方面,一直拒绝司法互助;而香港方面则反指控台湾「说谎」,声称台湾是「政治炒作、自圆其说、诿过于人」云云。

然而再争论这些问题,都避不过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死者潘晓颖是,而疑凶陈同佳也是香;而不断作出投诉,要求取回公道的潘晓颖父母,都是香港人;因此香港人提出要求,去处理香港人杀香港人的案件,亲港共者却说成了好似是别人欠了自己的一样,反去怪台湾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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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诡异的是,台湾政府是一个港共政权拒绝承认的政府,港共除了口说不承认,更连实际上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与资料,尽「非官方」的方式,避开政治认同问题,去「特事特辨」,尽一切提供司法互助都要拒绝;早前香港曾要求台湾引渡疑犯,台方都能够特事特办,港共为何不引前例,偏要搞政治呢?

港共政府一方面指台湾是属于另一个司法管辖区,但却又拒绝承认这个司法管辖区,然后却要把责任推给这个司法管辖区?既然完全不承认台湾,那么为何要把处理陈同佳的责任,推给一个自己不承认的地方呢?你不承认台湾,那么凭甚么叫台湾去处理你香港人的案件?根据中国说法,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根据中国「赏赐」给香港的《港区》,谁说「台湾不是中国」又会违法,那么中国的案件,为何交给你不承认的政府?

更可笑的是,在今年七月生效的「港区国安法」之中,就可以立法无视司法管辖权,可通缉全宇宙违反「港区国安法」的人,这时候为何港共的律政司,不就此过份的权力提出反对?为何在台湾犯了《港区国安法》的事,香港可以审理,但在台湾杀了人,香港却不能审理呢?难道违反《港区国安法》比起杀人严重吗?

从这个事实就可以清楚见到,对中共与港共而言,杀香港人是小事,骂政府才是大事;因此港共对陈同佳案而言,只不过是借来利用,用作修订逃犯条例,失败后就「用完即弃」,一如亲共政党对死者父母一样,当年就代其发言,如今就视而不见!

台湾负责审批港人签证的人士,一再被港共拒绝入境;然后特区政府却反过来指控,是台湾因「政治考量」而「设立限制」,说到底究竟是谁急呢?究竟特区政府有几想帮助潘家呢?人在做,天在看,一个杀人疑犯出狱近一年,都可以继续住在特区政府安排的「安全屋」,花这么多的公帑就可以,认真破例提供协助就不做,还不断指控台湾,实在是无耻之极。

(以上评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台立场。)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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