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判赔千元 原告考虑再上诉

【希望之声2020年11月22日】(希望之声记者福明真综合报导)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会员将入园方式由指纹识别改成人脸识别,杭州理工大学教授郭兵对此不满,在去年起诉,该案成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案件近日宣判,动物世界赔偿原告计人民币1,038元损失,但驳回其它诉讼请求,郭兵考虑继续上诉。
综合媒体报导,郭兵2019年4月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花费人民币1360元购买了年卡,当时绑定用指纹识别的方式入园,并提供联络电话、指纹等给园方作为留存资料。
但7月、10月,野生动物世界两次向郭兵发送短信,通知年卡入园识别系统更换事宜,要求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园。也就是说,年卡用户的入园方式从指纹识别升级为人脸识别。
郭兵对此不满,他认为,面部特征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或者滥用,极易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他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郭兵因此要求园方退卡,双方协商未果,2019年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并以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要求园方赔偿年票费用及交通费,并删除郭兵的个人资料。同年11月3日,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受理此案。
杭州市富阳区法院近日宣布一审结果,判令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须赔偿郭兵合约利益损失及交通费1038元,并须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票时提供的照片等脸部特征资料。
但法院驳回郭兵提出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园方在经营中使用指纹、人脸等生物辨识技术,本身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在合约履行期间,将原先采用的指纹识别入园方式变更为人脸识别,属于单方变更合约的违约行为,不构成欺诈。
对于判决结果,郭兵表示“部分满意”,并将考虑提起上诉。
中国的人脸识别应用越来越普遍,也激起越来越多反弹声浪。
有不少民众忧心,如果不幸脸部资料外泄,传统的更改密码等补救方式将无济于事。
也有网民认为,中共道德水准达不到,窃取高科技后,只要所需就乱用,人人都在自危当中,全国变成一个大监狱。
此前,北京市的轨道交通指挥负责人10月29日在一个论坛上透露,市内的地铁将建立“白名单”制度,采用人脸识别技术,未来乘客“刷脸”即可通过安检通道,并提到要实现分类安检,建立分类标准,并形成对应的人脸库,利用人脸识别系统判别乘客,由安检人员采取不同的安检措施,以提升安检效率。
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随后在其个人微信号上发表长文,表达对人脸识别技术运用中的法律问题的担忧。在文中,她表示,对当局的安保无节制投入究竟是要保护谁和防范谁感到困惑,因为作为名牌大学的法学教授,她感到自己也成了被当局防范的对象。
她在文中称,她特别不能接受这些防范措施是“政府善意保护”的说法。并指出,掌控数据的人不是天使一般的存在。把个人安全的问题,寄希望于别人的忽视时,其实是一场赌博。
劳教授还表示,相对于商业机构,她其实更担心公权力滥用个人信息,因为付出的代价可能比钱财损失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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