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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721警黑勾结却成被告 林卓廷斥廉署成政治打压工具

2020年12月28日 23:03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民主党副主席、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强调,绝对不会屈服,会继续追究“警黑勾结”的刑事责任。(郑铭/SOH)
副主席、前议员强调,绝对不会屈服,会继续追究“”的刑事责任。(郑铭/SOH)

希望之声2020年12月28日】(记者郑铭采访报导)党副主席、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因揭露721“警黑勾结”星期一(28日)被起诉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名,案件明年3月9日再提讯。林卓廷批评已沦为工具,强调绝对不会屈服,会继续追究“警黑勾结”的刑事责任。

星期一早上,三名香港廉政公署人员到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住所,称他涉披露721元朗站袭击事件受调查人的身份资料,因此将他拘捕。林卓廷其后被廉署人员带往位于北角的廉政公署总部大楼落案,约两小时后获准保释。该案同日下午二时半在东区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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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开庭前抵达东区裁判法院外,向在场声援人士表示感谢。他强调,今次遭廉署拘捕控告三个控罪,其实只有一个罪——“林卓廷锲而不舍追究721警黑勾结”的罪名:“政权想我收声(不出声),想要我不再追究721,邓炳强、游乃强、很多警黑,但我绝对不会屈服,(定要)追究‘警黑勾结’的刑事责任。”

曾任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的林卓廷直言,从去年七月开始向廉署投诉“警黑勾结”,至今一年半来廉署没有起诉任何一个黒警,反而起诉投诉人:“我在廉署的学堂,清楚被告知《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只针对《防止贿赂条例》下的罪案,我指控警队内有警官公职人员的勾结,不是条例涵盖,何罪之有?郑若骅却重新演译《防止贿赂条例》。今日我第一次被廉署拘捕起诉,至今我身负8条刑事罪,我无怨无悔,我亦相信今次检控不会是最后一次,政治迫害陆续有来!我与家人有心理准备。”

他强调他的案子不是重点,重点是在大陆被扣押的12个手足:“他们被秘密审讯,无家属旁听,亦无家属委托的律师,是个黑暗的审判。希望大家支持12名手足,希望他们早日平安返回香港。”

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到场声援,他指林由原告变被告不只一次,之前被控暴动罪是先例,林今次被控是“莫须有”罪名。

廉署控罪称,林卓廷分别于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怀疑有被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第II部所订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项调查中一名受调查人的身份。

最后,林卓廷获准以二千元保释,他的旅游证件已在被控涉嫌721暴动案中被扣起,裁判官宣布他保释期间不可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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