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3 家属赴深圳盼探监 保安局:不会安排或陪同探望
被内地羁留百多日的 12 港人,其中 10 人上周被判刑 7 个月至 3 年,3 名家属今日前往深圳,寻求探望当事人。香港保安局今日回应指,将按照一贯做法处理,正了解内地相关的安排,政府及驻内地办事处会提供意见及资讯,但不会安排探视或陪同亲友探望。
“12 港人关注组”昨透露,计划出发到深圳的家属为 19 岁郭子麟的妈妈、30 岁李子贤的母亲和大姑姐。郭子麟及李子贤早前因“偷越边境罪”被判于内地监禁 7 个月,其家人目前已前往深圳接受 14 日隔离检疫,领取病毒检测阴性报告后,将会联络各方并寻求与当事人会面的机会。
由于按内地刑法,从收到判决书起第二日起的 10 日为上诉期,如在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判决即开始生效,故三人入境广东后,会先完成 14 日检疫,同时等待上诉期结束,再向官派律师、盐田看守所和香港政府追问有关服刑地点等细节,料将于本月中向内地当局提出探访申请。
保安局:不会安排探视或陪同亲友探望
保安局回复《立场新闻》查询时表示,根据现行内地法律,罪犯服刑期间,可申请会见亲属或监护人,而特区政府正了解相关的安排,会适时将有关资讯通知求助家属,政府及驻内地办事处会提供意见及资讯,但不会安排探视或陪同亲友探望。
保安局又指,就此个案,10 位家属可继续与入境处联络及进行会面,入境处及驻粤办亦会继续按机制协助家属将提出的书面诉求转交内地机关,最后重申政府绝不姑息任何弃保潜逃的行为,并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至于上周被遣返回港的“12 港人”案中两名未成年人,两人分别被控有意图而企图纵火、管有攻击性武器、串谋有意图而纵火,案件分别押后至 1 月 8 日及 1 月 14 日再提讯,期间两人由惩教署看管。
12 港人案其中 10 名成人被告,上月 28 日在深圳盐法院秘密审讯,至周三早上有判决,分别被判监 7 个月至 3 年,其中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判监 3 年,罚款 20000 元人民币,乔映瑜判监 2 年,罚款 15000 人民币;其余 8 人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被控“偷越边境罪”,判监 7 个月,罚款 10000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