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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刘淑仪《南早》撰文倡北京划线禁港人持双重国籍 “是时候抉择了”

2021年01月11日 0:00 PDF版 分享转发

新民党主席、行政会议成员今(10 日)在《南华早报》撰文,她提到中国政府正考虑反制,回应给予 BNO 持有人申请居留权的政策。她认为,政府或是时候“出手”,终止出于历史原因对的特殊待遇,严格执行《中国国籍法》,禁止。她建议,当局可设定确实的“截止日期”,日后获取外国籍的港人会被视为出于个人意愿放弃中国籍,自动失去持有特区护照、香港居留权和投票权。她表示,“决定离开的港人,是时候抉择了( it’s time they had to choose)。”

曾先后出任入境处处及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在文中指,中国政府出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对持双重国籍的港人采“只眼开 只眼闭”的态度,但是在主权移交 23 年后,对于有意离开和放弃香港的港人来说,应该是时候要“二选一”,即中国还是外国。她认为,许多港人在回归前被“洗脑”,认为中国是“封闭而专制”,西方社会就是“自由开放”,加上当年出于为防人才流失等原因,即使中国不容许双重国籍,但仍接受英国公民护照作为旅行证件,同时坚持,因香港关系获得英国国籍的任何中国公民仍是中国人,这些人在包括香港在内的中国领土上不符合受英国领事保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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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提到随着 2019 年的社会动荡和《港区安全法》生效,香港正面临另一个移民高潮,去年 7 月英国政府为海外英国国民提供了新的公民身份获取途径,英国政府估计,未来 5 年内或有逾 25 万人透过新计划移民,而中国政府认为,英国此举违反了承诺,正考虑采取反制措施。

叶刘淑仪认为,英国的新政策会加剧人才流失,亦是在国安法实施后表达了对港府的不支持,虽然中央尚未公布具体的反制措施细节,但很可能是时间( it may be time)终止对港人的特殊待遇,严格执行国籍法以禁止双重国籍。她提出,中央可订定确实“截止日期”(cut-off date),在该日子后获取外国籍的港人,会被视为出于个人意愿,根据《中国国籍法》第 9 条放弃中国籍。

翻查叶刘淑仪文中提到的中国《国籍法》,第 9 条至第 10 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外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外国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则可“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国籍法》第 3 条订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自反送中运动后,政府对异见人士清算力度日增,民主派积极促请各国为港人设立“救生艇”计划降低移民门槛,其中英国签证及移民署去年 7 月公布,推出名为“Hong Kong BN(O) Visa”计划,持有 BNO 港人及近亲可申请留英 5 年,后正式申请英国公民资格,待 12 个月后可获批,即以“5+1”签证申请定居(另见),有关计划将于本月 31 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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