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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司法委员会商讨中港仲裁安排 仅主席张国钧在席 议程 10 分钟完结

2021年01月28日 16:00 PDF版 分享转发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昨日(27 日)开会,期间讨论有关中港仲裁补充安排的修例建议的议程时,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现有 13 位议员当中,只有委员会主席张国钧一名议员在席。律政司人员解释文件后,张国钧仅发问一条问题,整个议程历时约 10 分钟便结束。

本次委员会会议共有六项议程,在讨论第三项议程,即律师行停业的相关事宜时,工联会郭伟强、经民联梁美芬、谢伟俊仍然在席并有发言。然而,在进入第四项议程,即讨论有关中港仲裁补充安排的修例建议时,除主席张国钧外,其他议员均没有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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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其他议员在席的情况下,张国钧仍邀请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主任丁国荣解释文件。丁国荣指,港府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于去年11月27日,签署补充安排,修订1999年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他表示,现有安排禁止仲裁当事方,同时在内地及香港申请仲裁裁决,而新签署的补充安排则免除相关限制,因此需要修改现行仲裁条例,预计于本年度第一季向立法会提交修订。

张国钧就此提问,质疑撤销限制的原因,及更改后能否及时、公平地照顾仲裁各方利益。丁国荣回应时援引《纽约公约》,指同时向不同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是国际惯例,又强调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可超过裁决确定数额,仲裁当事方不可以双重获益,“唔可以?边攞钱,呢到又攞钱。”

张国钧其后没有再提问,并宣布进入下一项议程,即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一份咨询文件 ,只有钟国斌一名议员进场,连同张仅两人参与讨论。

民主派 15 名立法会议员于去年 12 月全数离任后,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余下 13 位建制派委员。其中副主席廖长江、新民党叶刘淑仪、何君尧、民建联周浩鼎等议员,昨日均没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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