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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薪资会被列黑名单?浙江嘉兴新规打压职场维权

2021年02月10日 16:41 PDF版 分享转发

浙江桐乡法院大楼。(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桐乡法院大楼。(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希望之声2021年2月10日】(希望之声记者福明真综合报导)近日,浙江省嘉兴市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维权异常名录”,通报了首个上榜的四川籍劳动者胡某。官方此举被指将使利益受损的劳动者投诉无门。

桐乡市法院2月7日通报称,一年内,劳动者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3次及以上,或者在不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讨要工程款5次及以上的,将被纳入“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其他进入这个名录的条件还有在同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院、法院在三年内提出一定数量的投诉、仲裁申请和诉讼。上榜的异常维权劳动者将被及时通报给辖区内各劳务中介、人才市场、行业协会等,同时,对异常维权劳动者,当地部门将在劳动监察、仲裁、审判等环节对相关案件从严审查。

通报显示,“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每年调整一次,已纳入名单的人员如不再符合标准,将从名单中移除。有报导说,这一做法有可能会在中国全国推广。

对此,网民们纷纷表示,“先管管政府欠款吧,谁能管得了,政府欠企业的,企业欠工人的,这是根源。”、”没有侵权哪来的维权,为啥不建个侵权人名录?“、”为什么要讨薪?不就是没按时发工资嘛!逼得人家都要强制讨薪了,谁对谁错很明显了!“、”还是不肯治理好源头问题!如果没有欠薪,何来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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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称,该治理方式并非嘉兴首创。2020年5月,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法院首次发布“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湖州法院通报称,该名录是为了处理劳动者“碰瓷”企业现象,规制权利滥用,合理配置仲裁资源和司法资源。

一位匿名的深圳劳工维权人士表示,“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此前在广东省也存在,只不过并未公开。

该维权人士说:“这个事情并不新鲜。十几年前《劳动合同法》刚刚出台的时候,广东这边就存在这个问题。有的人说是劳动局给的名单,也有人说是企业给的名单,但这并不是公开的,只是在人才市场上和人力资源经理之间流传。”

该人士表示,所谓的维权“碰瓷”都是基于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相关监察和执法部门应依法办事,而不是去区分劳动维权者是否是恶意维权:“不管工人打官司多少次,都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也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这是工人有法律意识、有权利意识的表现。政府作为执法部门不应该把这个看作是异常现象,除非说维权者滥用法律程序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劳动者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我觉得不应该有歧视。”

位于美国的人权组织“中国劳工观察”负责人李强也认为,劳资纠纷是常见现象,政府不应将劳动维权定义为异常或“碰瓷”。

他表示,“不存在‘碰瓷’。‘碰瓷’这个概念是完全错误的。企业违规农民工才投诉的,企业违规了为什么不去追究企业的责任,政府把这个方向和矛头搞错了。”

李强说,“劳动者维权异常名录”是政府为保护当地纳税企业而对劳动维权者的打压:“从核心来讲这个政策就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因为政府要把企业留在当地,而投诉、维权的劳动者是异地流动的。这些企业可以为当地带来很多税收,企业经营影响到当地政府利益,从某种程度来讲,当地政府是不维护劳动者权益的。”

李强认为,该治理方式会进一步导致当地劳资关系失衡,使利益受损的劳动者在日后维权难上加难。他说,政府应该独立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而不是滥用权力打压维权人员。

总部位于香港的中国劳工通讯(China Labor Bulletin)的统计显示,去年下半年以来,从网上追踪到中国发生了近600件工人集体维权事件。

据中国劳工通讯发言人郭展睿(Geoffrey Crothall)介绍,在这些维权事件中,至少七成以上都是追讨拖欠工资的集体抗议,件件都涉及百人左右的农民工团体,拖欠的总工资也高达数百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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