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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法系统面临“倒查”12宗罪

2021年03月25日 10:08 PDF版 分享转发

转自:明慧网

据近日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网页、公安部新闻通报等称,系统从二零二一年二月底开始所谓“整顿”,向民众开通举报热线。最高法院公布了“干警专属12项罪名”;最高检察院网站称,对违法办案者“过筛子”、“倒查”。

尽管中共一向作秀给民众看,借此做派系倾轧,但身处此运动当中的中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监狱等统人员,可谓忐忑自危。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相关人员,不妨历数自己干过的事,能逃过这些罪名吗?一旦被受冤屈的百姓举报,又当如何?

一、中共最高法院公布“公检法专属12项罪名”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委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其后,在中国大陆刊发最高法院动态的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干警专属12项罪名”,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干警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

举报热线“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热线:12337),在二月二十七日正式上线。

在最高法院网站“最高办案指南”中,详细刊发了“公检法干警专属12项罪名”:(一)徇私枉法罪

(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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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五)枉法仲裁罪

(六)私放在押人员罪

(七)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八)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九)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十)刑讯逼供罪

(十一)暴力取证罪

(十二)虐待被监管人罪

“最高办案指南”公布的公检法警察专属12个罪名,恰恰说明在中共公检法领域,所有的这12项犯罪现象普遍存在。老百姓有一句俗话:“以前土匪在深山,现今土匪在公安”。

二、公检法系统人员自危

辽宁省市民反馈:“二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开始进行教育整顿,陆续公检法司等部门都召开学习会议。(三月)十七号,全国首个省份──辽宁,公布了电话和邮箱,可以反映公检法司的问题。我因与某案件当事人有亲属关系,在和公检法工作人员接触时,我拿着这些新闻,告知他们现在大家都知道他们在搞整顿,请他们依法办事,他们都特别害怕。”

某市公检法内部人员表示:“现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监狱等部门开始整顿,现在处于学习阶段,学习呀、听课呀、警示教育呀,在走形式。这个阶段过后就开始自检自查了,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警察开始整顿了。”

三、人员被“倒查”案例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恶首江泽民操纵中共政府、公检法司、政法委整个操作系统,对残酷迫害。那时在官场里谁都知道这个原则:要想升得快,就得在法轮功这个事上卖力。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迫害的过程中,被赋予法外权柄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变得麻木,部分公检法司人员埋没良知,不需要什么合法依据,不需要什么法律解释,“打死白打死,肉体灭绝,经济上截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安人员挂在口头的一句话就是:“对法轮功不讲法律”。

物极必反,现在法律又倒过来找上了门──二零二零年,中纪委搞“倒查20年”。二零二零年一年内,据中纪委网站公布的查处案例,政法领域二零二零年有40余名省管干部被查,近30人被处分。而在各大媒体频频被提及的被查高官是公安部副部长,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邓恢林,原上海市公安局长龚道安,原江苏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政法官员被“打老虎”、“拍苍蝇”,引发社会关注。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央视网报导:“2天12人接受调查多名落马官员曾任政法系统要职”,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表示:“一个个退休官员被查的案例表明,过了退休这道线并不意味着‘平安着陆’。”

“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热线:12337),在今年二月正式上线前的试运营中,接受民众举报政法系统人员执法违法行为,监察机关予以核查。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倒查政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试点地区处分处理2247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227人;立案审查448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

1、兰州市公安局政委黄大功落马被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原甘肃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委黄大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黄大功曾获得“全国特级人民优秀警察”称号,还被授予“任长霞式公安局长”,二零零五年八月接受过“中央领导”接见。

然而,在中共表彰的背后,却是黄大功十几年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仅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三年底,兰州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31人,被非法判刑的有80人次;被非法劳教的有96人次;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的有220人次;被绑架关押、非法拘留的有444人次。黄大功对其任内发生的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开会现场被带走内蒙古刘百田遭恶报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正坐在现场开会的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中共旗委书记刘百田,被穿制服的十几个警察带走,刘百田非常惊恐。此事迅速在当地传开。刘百田作为中旗一把手,对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十二月的为期一个多月的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清零”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次“清零”迫害包括: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拘留、取保候审、判刑恐吓,株连剥夺儿女的工作;每天派各类所谓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儿女,进行“谈话”,找到单位,甚至把他们叫到司法局,给法轮功学员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家里老人因恐惧而身体受损。张玉芝老人的儿子在上班时被十多个穿警察制服的人找上门,原因就是他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修炼法轮功。

3、政法委书记遭“熬鹰”喊纪委人员违法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网刊发一则消息,原中共广西百色市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韦瑞灵,已被北海市中级法院,以受贿近千万元的罪名判刑十年。

韦瑞灵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担任百色市政法委书记,指挥胁迫公检法人员高压迫害近百名法轮功学员。百色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位于百色市右江区新兴路3号百色宾馆3号楼内)就是在韦的授意下开办的黑监狱,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韦瑞灵被中共纪委人员带走并执行留置。留置过程中,韦瑞灵受到了和百色市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时一样的待遇:24个小时受到监控,包括睡觉、上厕所左右有包夹要挟;“车轮式熬鹰攻坚战”──两个纪委人员为一组,四个小时为一班,白天黑夜轮番上阵审问。据说韦瑞灵在留置点的六个月中曾强烈抗议执行者违背宪法及中共法律,不经法律程序而剥夺其人身自由。韦瑞灵是否想到了,自己“听党的话”搞百色市洗脑班迫害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逼迫放弃信仰,那时他有没有想到法律、想到人应有的良知。

善恶有报自古以来就有应验,这规律如今就真实地体现在现实社会中,人又怎么能逃过天道循环呢?如果持身正、不追随中共邪灵迫害好人,今天也自然不会被“整顿”清算,自然心地光明,善报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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