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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李宇轩大状罗达雄 非由家属委托 两度因违行为守则遭停牌 曾代表偷拍罪成警长上诉

2021年03月31日 22:01 PDF版 分享转发

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员轩被控违反国安法的案件今再提堂,由罗达雄代表,惟胞妹指罗并非家属安排律师,看报道“先知呢个人”。翻查资料,罗达雄曾两度因违反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遭停牌,过去鲜有代表反修例案件出庭,反而去年曾代表一名“”罪成的休班上诉。

《立场》记者今日下午到罗达雄所属律师楼向他查询,但他不在办公室内,律师楼的另一大律师向记者表示罗达雄很少在办公室,只是律师楼的租客(Tenant),又指对罗达雄代表李宇轩一事并不知情,另外多名专打刑事案的律师亦表示不认识罗达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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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资料,罗达雄先后在 2005 年及 2007 年,因违反大律师《行为守则》遭停牌。2005 年,罗达雄被投诉违反行为守则第 7 段及10(a)段,两项投诉成立,分别被判停牌两个月,同期执行,他亦要缴交 30, 000 元罚款。2007 年,他再被投诉违反行为守则第 6 段及100段,投诉成立,被停牌三个月及罚款 189,306 元。

根据大律师《行为守则》,罗达雄被投诉的条例中,提及大律师不得从事不诚实的行为,或以其他方式使大律师的职业声名狼藉,或损害司法公正,要遵守其职业道德和礼节;以及要回应大律师公会的要求,包括要出席纪律特别委员会。

大律师名册显示,罗在 1992 年获认许为大律师,毕业于城市大学(法学士)、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另有持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 (民商法学专业)以及中国法与比较法法学硕士。

曾为“偷拍”罪成警长上诉、处理警察纪律案

其所属的 Olympia 律师楼网页指,罗达雄曾处理有关警察纪律的案件,形容他擅于商业纠纷、诽谤、土地法、人身伤害、职业过失、就业和歧视、公司和合伙企业事务,包括董事职务,股东权益和合伙企业投资;亦曾处理多宗申请禁制令的案件,包括限制租户继续占有九龙湾住所、限制处理私人公司的资产等。

另外,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的FB 显示,他曾在 2019 年担任该会“禁制令”讲座的嘉宾。

《立场》查阅法庭纪录,显示罗达雄过去曾接手处理过不少由法援署转介的个案,涉及盗窃、贩运危险药物、性罪行及勒索等刑事案件。而其中一宗由他处理而较知名的案件,为去年代表一名偷拍“警嫂”罪成的休班警长,就其定罪上诉,但裁判官认为他代表被告提出的理据不充份,终上诉失败。

他亦于 2010 年于 facebook 开设专页,不定期纪录自己曾接手过的官司。当中他提及除了曾代表被控藏械、伤人等的被告,另亦曾代表事主处理涉及医疗疏忽、专业失当或土地租务纠纷的个案。去年 6 月,他亦曾就国安法指定法官的委任问题作出评论,认为应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定一名或多名法官处理,以类似成立竞争事务审裁处的方式,另外处理国安案件。

李宇轩被控违反国安法的案件今日再在法庭提堂,李宇轩因仍须检疫未有出庭,他由一名大律师罗达雄代表,罗达雄拒透露李宇轩的下落。李轩宇胞妹回复《立场》查询指,罗达雄并非家属安排的代表律师,更指看报道“先知有呢个人”。《立场》记者今早致电罗达雄查询,他是否受李宇轩本人委托代表,罗达雄仅称“我唔方便讲太多,唔好意思”。记者再提到,李胞妹指不认识他,罗达雄随即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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