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粉丝交流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香港不再需要送中条例了

2021年04月01日 2:00 PDF版 分享转发

认真,不再需要了。

12港人案的前半段,已经有足够多的证据,显示港方以间接方式将12港人“送”向中国执法机关,不赘。

要注意的,是12人在中国服刑期满返港后的事,特别是当中唯一被指控违反的轩的遭遇。

其一,至今家人仍无法与其会面及联系,连他确实被关押的地点都不明不白,仅有所谓的“消息指”

其二,根据关注组的说法,回港后首日,在未有律师代表下落口供

其三,今天最新进展,李宇轩突然有律师代表,这位“代表律师”叫罗达雄,值得一书

万事先不论,家属已表明这位罗律师不是他们委托,事前亦不知情,假设这位律师是李宇轩自行聘用,疑问同样一大堆:

— 罗律师本身并非知名刑事律师,他的专长是商业纠纷、诽谤、土地法等等

— 多名知名刑事律师对这位罗律师的认知是,“唔识佢”

— 罗律师近年从来没有代表过任何和反修例示威相关的案件,反而代表过被控警员

— 罗律师曾两次因专业失当被停牌

一切证据只能按两个方向解释。

要不就相信政府的说法,是李宇轩主动拒绝和家人会面、主动拒绝向外披露自己关押地点、主动拒绝家人委托的律师,再自行不知自何处委托了一名名不经传、曾代表警员的律师为自己辩护一宗最高可以判的案件。

另一个方向,也是合理推断得出的结论,就是李宇轩在不知遭遇何种对待或经历后,所谓“自愿”或被迫接受了这一套:家属被拒会面、、官派律师。

这一套,在中国大陆通称为,阳光司法。

所以说,香港真的不再需要送中条例了,反正也一样。
 

请点赞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刘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