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禁530游行及六四烛光集会 支联会将上诉 李家超警告非法集结最高可囚五年
支联会表示,警方就5 月 30 日举行“毋忘六四”大游行及 6 月 4 日“六四”烛光悼念集会,发出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公众游行通知书,已是警方第二年反对有关活动。支联会强调,悼念“六四”是香港人过去 31 年的集体回忆,会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指,现时两个活动属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都不应该参加、宣传、公告,否则是违法,最高可判监五年。
支联会较早前向警方申请举行上述两个活动,分别在 5 月 20 日及 25 日与警方举行会议商讨。支联会在昨日( 26 日)亦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的规定,向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申请准许群组聚集。
警方:会增加感染病毒的风险
支联会今日(27日)发新闻稿表示,收到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回复,就 5 月 30 日游行及 6 月 4 日集会,“政府未能确立拟进行的游行及集会符合第 599G 章第 5 条的条件。”此外,支联会今午亦收到警方通知,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 599G 章),反对 5 月 30 日“毋忘六四”大游行,及禁止 6 月 4 日“六四”维园烛光悼念集会。
根据警方向支联会发出的“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公众游行通知书”指出,警方考虑到限聚令及本港疫情,应变级别仍为“紧急”的最高级别。警方指,公众集会及游行,属人多聚集的高危活动,警方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会增加活动参与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的风险。
支联会:悼念“六四”是香港人过去 31 年的集体回忆
支联会表示,将根据《公安条例》第 16 条,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期望委员会尽快安排上诉聆讯,让市民可以在合法及安全的情况下悼念 “六四”。支联会重申,悼念“六四”是香港人过去 31 年的集体回忆,支联会将继续争取市民合法悼念“六四”的权利。
李家超:任何人都不应该参加、宣传、公告支联会两个活动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出席立法会会议后回应指,现时两个活动是未经批准集结,任何人都不应该参加、宣传、公告,否则是违法,最高可判监五年。他称,“任何人尝试挑战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条例、香港国安法等,警方都会严肃处理。”
李家超指,警务处处长是按照《公安条例》赋予的权力,在考虑所有限聚令、公共秩序等因素后,决定是否反对一公众活动。如警务处处长反对活动后,该活动就是未经批准集结。
再有在场记者问及叫喊“结束一党专政”是否违反香港国安法。李家超初时仅重复指,任何人尝试挑战法律,他们都会严肃处理。直到再被追问时,他回应,“我不在这里讨论某些行为,会否违反某一法律,但根据国安法清晰列明,任何人如组织、策划、实施,用非法手段破坏、推翻中国宪法下所确立的根本制度,是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行为负责,如涉及违法行为,尤其是涉及国安法,我们会严肃按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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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近期法庭在两宗公共活动案件判决中,已清楚显示,不论暴力与否,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属违法,而有关被告人亦分别被判处不同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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