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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倡修例 允许律政司律政人员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2021年06月09日 0:00 PDF版 分享转发

公会今日 ( 8 日) 向会员发信,指有意修例,容许在工作的律政人员,包括事务律师,有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鉴于有关建议对业界影响深远,邀请会员于 7 月 9 日或之前提交意见。

大律师公会在会员通讯中表示,近日得悉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建议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令律政人员 ( legal officers ),包括事务律师,有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公会指,律政司暂时未有任何文件,进一步解释修例建议,但政府表明建议,只适用于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员,并不适用于《律政人员条例》所列明的地政总署、公司注册处及土地注册处律政人员。

公会在通讯又提到,现行条例规定,律政人员须拥有大律师资格,才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鉴于修例对影响深远,有需要作广泛咨询,邀请会员于 7 月 9 日或之前提交意见。
香港的法律专业,承袭英国的传统,采用“专业分流”模式,分为“事务律师”和“大律师”两个分流,负责不同范畴的工作。一般而言,大律师主要负责“”及以书面提供法律意见,而大律师必须经事务律师转介聘用。事务律师则负责诉讼文件及上庭前后期工作,亦会处理离婚、楼宇买卖等法律事务。由于工作范畴不同,事务律师的出庭发言权有所限制,大律师则不受限。
香港现时有约 1500 名执业大律师,其中 105 人为资深大律师,均由首席法官委任。其中 47 岁、现为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的林颖茜,去年取得大律师资格,今年 5 月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对于外界批评她一年便“升仙”,林颖茜早前回应表示自己任职多年政府律师及检控官,相信首席法官会知道她是否适合出任资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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