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修例准律政人员任资深大状 余若薇:须有声誉及正义感 “唔系武功高就可以做大侠”
2021年06月09日 20:00 PDF版
大律师公会周二(8 日)向成员发信指,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计划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容许在律政司工作的律政人员,包括事务律师,合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另见报道)。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今早接受电台访问时强调,“唔系武功高就可以做大侠”,大律师须具一定声誉及“江湖地位”,亦要被认为富“正义感”,“并唔系奸就赢”。
余若薇确认,今日收到大律师公会通告指,律政司正就相关修例进行咨询。她指,现时有两个途径可以申请成为资深大律师,包括担任大律师 10 年或以上,或有多次出庭打官司并表现理想的经验。政府突推修例,余若薇推测,与原本为事务律师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林颖茜,今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有关;指林颖茜曾多次代表律政司出庭发言,曾处理终审法院案件,形容她的表现“非常之勇”。林颖茜去年特意转为大律师,今年便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估计当局或因而修改委任要求,让事务律师可因应工作表现,直接“升职”为资深大律师,无须先取得大律师资格。
大律师须具“江湖地位”及正义感
余若薇表示,回归前她出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时曾表示,“唔系武功高就可以做大侠”,强调大律师须具一定声誉及“江湖地位”,亦要被认为富“正义感”,“并唔系奸就赢”,才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她又认为,若真的要修例,应涵盖至全港的事务律师,即使私人事务律师的出庭机会未必较律政司的多,但只要“佢哋经常出庭,好打得嘅”,表现理想,应一并有资格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
余若薇坦言,申请成为资深大律师的难度甚高,“外面(有人)申请几年都唔得”,现时律政司已经有“特别渠道”予律政人员申请为资深大律师,“无出面嘅人(申请)咁难”,认为当局毋须再修改委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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