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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评论】战狼外交无助抗G7

2021年06月15日 20:03 PDF版 分享转发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林忌评论】战狼外交无助抗G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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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工业国(G7)峰会结束,继美英签署建基于1941年《大西洋宪章》的文件,象征民主国家针对独裁政权之外,七国联合声明指控中国不公平贸易,提及与新疆的问题,以至首次提及维持台海、东海与南海和平;更是七国领导首次在联合声明之中,明确点名批评,正说明各国联手针对中国的态度,比起以往每一次都坚决得多。

面对各国包围中国的形势,中国驻英领事馆的发言,却仍然不脱外交的说法,例如甚么「世界上只有一个体系、一种秩序,就是以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只有一种多边主义,那就是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国际法为基础」、「不是基于小圈子利益,搞集团政治的伪多边主义」云云;以此来思考,那么在1971年中共成为联合国的中国代表之前,难道中共当年是非法政权吗?如果七国集团不经联合国,就变成「伪多边主义」,那么「一带一路」也不经过联合国,难道中国在搞单边主义吗?

至于另一番说法,在香港人就更引人发笑了──中国驻英使馆声明指,「在英国殖民香港统治150多年间,香港居民一直是港压迫的对象,没有任何人权民主可言。试问,这一期间,美国等有关国家关心过香港的人权和民主吗?」

首先1948年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及于1966年所通过的两条人权公约,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简称ICCPR),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自1976年起生效的同年,英国即把两项公约引伸至适用于香港──这正是中方所声称「只有一种多边主义」、即联合国的「国际法」,那么为何联合国要迟至1976年才生效这条条约呢?请问当时中共在做甚么?

中共即使在1971年成为了联合国的中国代表,却要迟至1998年才在联合国总部签署ICCPR;然而签署了却不代表通过或执行,中国全国人大至今仍然未批准此公约在中国的执行,亦因此至今仍然未在中国生效;联合国共有193个成员国,已有173国是ICCPR的缔约国,亦即全球只有20个国家不执行此公约;而签署了却未批准的国家,则只有中国、古巴与四个小岛国,而中国更是唯一未批准公约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那么是谁在联合国这个国际体系,搞单边主义?

而香港今日有幸受到此条约的保障,正是于1984年与英国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所保证把这两条公约「继续在香港生效」。因此根据中方的说法,这两条条约「没有人权」的话,那么今日香港特区又是否同样的「没有人权」?

当中共口中97主权移交之前的香港,香港居民如此受到「港英政府的压迫」,那为何一直都是涌到这个「人权无间地狱」去家庭团聚,而非港人疯狂逃港,前往中国大陆团聚?当年香港只是一个小渔村,而在二战后更只有数十万人口,为何中国人纷纷离开共产主义天堂,却要涌到「受压迫」的香港,去当「殖民奴」?

从这种声明可见,当连在国内都无人相信的党八股,可以变成海外声明,来回应七大工业国集团时,这正说明了问题的根本──国际形势不但无法改善,只会愈来愈差。

(以上评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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