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沉旭晖 Simon Shen
深夜传来消息,一名香港人对一名警员施袭后自杀,不治逝世。
这是属于西藏、新疆、《十年》的剧情,想不到这么快就会在香港出现。
百姓做出如此绝望的行为,任何正常政权都理应知道反思。原因是什么,贤愚共知。
但某种政权往往以进一步的打压回应,再高调立更多法例、把police state运作的更无孔不入,以为这就是“国家安全”。究竟“外国势力煽动”令人走上绝路,还是政权的这些举措本身引起憎恨?
没有人喜欢暴力。但出现这种悲剧,难道不应该反思?
想起一年多前,在立陶宛,到过一个不起眼的纪念碑,位于旧首都Kaunas。 1972年,19岁青年Romas Kalanta 在当地自焚,抗议苏联在立陶宛的管治,而他自焚的地方,正是1940年立陶宛“亲苏人民代表”“跪求”苏联吞并立陶宛的会议地点。
他死后的遗言只有一句:“我的死只有政权要被谴责”(这还是到了二十年后才公诸于世)。他死后,立陶宛发生连串游行示威,苏联警察大规模镇压,同年陆续有13人自焚死亡。
波罗的海三国当中,曾经的大国立陶宛,对苏联管治的反抗最坚定。 1989年,依然有立陶宛人自焚抗议苏联,最终也成功掀起独立运动。立陶宛重光后,Kalanta自焚的地方树立了纪念碑,他的事迹也陆续被重新记载。纪念碑非常朴素,纯地面设计,同时刻上特大“Romas Kalanta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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