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翻墙交流电报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首宗国安法案】接受美媒访问 梁颂恒:创作“光时”口号只为吸引眼球 无关分裂国家

2021年07月28日 22:00 PDF版 分享转发

首宗《港区》审讯昨日(27 日)在高等法院裁决。3 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决指出,24 岁被告唐英杰以巡游方式展示“光时”口号,考虑七一当日的语境,口号必然带有分裂国家和鼓吹港独的意思。美国评论杂志《》访问了有份设计口号的前立法会议员,他指当时创作“光时”口号只为在竞选活动吸引大众眼球,与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无关。他认为代表律师不断要求其他人演绎这句口号是“无意义”,因为每人都对口号有自己的理解。

梁:专家凭什么能评论别人如何看待口号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现时身处美国的梁颂恒接受《大西洋》访问时指, 2016 年 1 月晚上和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等 3 人在办公室,研究梁天琦参与新界东补选的竞选口号,他指梁天琦原本的提议过于冗长和复杂,认为要更扼要。4 人喝着酒、吸著烟最后定出“”。

梁颂恒形容,设计出这个口号为的是吸引大众眼球,和将香港分裂出中国没有关系。对于控辩双方传召专家证人演绎口号意思,他感到“好笑(amused)”,认为他们不断要求其他人演绎这句口号是没意义(meaningless),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他们自己的理解,“他们(专家证人)凭什么能评论别人如何看待对这个口号?(Who are they to make a comment on how others think about this slogan?)”

法官:控方证明光时口号“能够”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便能入罪

24 岁被告唐英杰于去年 7 月 1 日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自行车撞向警员,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成,成为香港首名国安法定罪者。

审讯期间,控方传召岭大历史系教授、专家证人刘智鹏,从历史和语境角度解读“光时”口号的意思,考虑口号创始人梁天琦的竞选演说、于前年 721 中联办示威及反修例示威的使用情况,认为被告所展示的口号带有分裂国家、推翻政权的政治目的。

辩方则传召港大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及中大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峯,提出口号有不同解读,意思含糊,被告不必然有分裂国家意图,若疑点存在,被告就应脱罪。

3 名指定法官最终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的控罪元素,只要求控方证明光时口号“能够”(capable of) 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便能入罪,由于辩方专家并不争议光时口号“能够”带有港独意味。因此法庭毋须加以处理双方专家证供的分歧。(另见报道)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乔枫